12月以来,一行三会相继针对金融风险防控发声。
继12月3日证监会主席刘士余发表关于“妖精”野蛮人言论之后,9日,人民银行等十七部门召开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清理整顿经验交流电视电话会议。12日,银监会主席尚福林在2016年全国股份制商业银行年会上发表讲话表示,银行本身就是经营风险的,所以时时刻刻要关注防范风险。13日,保监会主席项俊波对市场瞩目的保险资金举牌、万能险、保险公司治理等事项发表讲话。
据悉,12月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在总结国内经济的问题时,再度对金融风险进行了提示。
一场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的监管大戏,在2016年临近尾声之际逐渐升温。其中,针对保险业的监管行动则尤为迅猛。
规范重于规模
12月13日,保监会召集会领导、会机关正处级以上干部、各保险公司主要负责人参加下午3:00的专题会议,各保监局、保监分局全体干部在当地分会场通过视频会议系统参加紧急会议。在紧急会议进行过程中,保监会官网发布了专题会议的通稿,项俊波在讲话中剑指险资投资运营的顽疾,表明将从严从重监管的态度。他指出,保险资金一定要做长期资金提供者,而不是短期资金炒作者,要成为中国制造的助推器。保险业助推中国制造,就是要做善意的财务投资者,不做敌意的收购控制者。
据媒体报道,项俊波在此次紧急会议上提出,明年将对全行业进行公司治理检查,明确行业的发展方向是规范重于规模,并提到“谈话十家、不如停业一次”。
此外,中国保监会副主席陈文辉日前在接受新华社采访时表示,保监会还计划将权益类资产占保险公司总资产比例从40%下调至30%,将单一股票投资占保险公司总资产比例从10%下调至5%。
据了解,此次保监会针对保险行业风险的整治只是开始。12月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在总结国内经济的问题时,再度对金融风险进行了提示。
“脱虚向实”的助推器
日前,保监会新闻人表示,中国保监会将切实加大监管力度,推动保险机构完善内控体系,建立明确的资产配置计划,提升资产配置能力,防范投资运作风险。
项俊波在上述会议上强调了集中举牌、万能险、公司治理方面存在的风险,明确不支持保险公司对与自己主业无关的上市公司进行收购,强调保险资金必须坚守保险主业,预计不久的将来会有一轮新的监管政策要发布。
值得注意的是,项俊波在会议上明确指出,要全面落实“保险业姓保、保监会姓监”要求,正确把握保险业的定位和发展方向。
关于如何正确把握保险业的定位和发展方向,项俊波在专题会议上明确表示,保险业要成为国家发展的稳定器。
除此之外,项俊波还表示,保险业要成为实体经济的助推器。要成为“脱虚向实”的助推器。实体经济是强国之本,是国家核心竞争力之本,也是保险业健康发展之本。保险资金一定要做长期资金提供者,而不是短期资金炒作者。要成为中国制造的助推器。保险业助推中国制造,就是要做善意的财务投资者,不做敌意的收购控制者。保险行业要主动承担起提供全方位风险管理的任务,为中国制造保驾护航。要成为中国创造的助推器。利用科技保险为重大设备研发、生产、运行全环节和科技创新全过程提供风险保障,有效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培育壮大经济发展新动能。
近年来,保险业推进保险产品费率、资金运用、市场准入退出等三大改革,释放市场活力,保险业务结构持续优化,保险总量连续跃上新台阶,预计今年保费收入将跨越3万亿元大关,保险业总资产将接近15万亿元。
对于备受争议的保险资金运用,项俊波指出,必须把握审慎稳健、服务主业的总体要求,把握好三个原则:投资标的应当以固定收益类产品为主、股权等非固定收益类产品为辅;股权投资应当以财务投资为主、战略投资为辅;少量的战略投资应当以参股为主。努力做资本市场的友好投资人,绝不能让保险机构成为众皆侧目的野蛮人,也不能让保险资金成为资本市场的“泥石流”。
与此同时,项俊波指出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直面行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比如,部分保险公司资金运用方面资产负债不匹配,集中举牌、跨领域跨境并购,投资激进,少数公司虚假出资和虚假增资追求快速扩张,一些公司股东结构治理结构亟待优化。
合力监管防系统风险
“保障是保险业的根本功能,投资是衍生功能,必须服务和服从于保障。”陈文辉表示。
“公司治理缺陷是个别保险机构激进经营行为的‘基因’。”陈文辉表示,个别公司通过交叉持股、层层嵌套,掩盖真实股权结构,形成“一股独大”“家族控制”,缺少有效制衡,大股东完全掌控公司运作,公司治理机制明显弱化,滋生内部人控制和大量关联交易。查清违规问题和风险隐患,刹住保险资金运用的歪风邪气,对症下药至关重要。
“规范的公司治理是防范风险的治本之策,重点要管好‘人’和‘钱’。”陈文辉说,“人”就是股东,要加强股东准入监管,对股东资质提出要求,探索建立职业经理人评价制度。“钱”就是资金来源,要对股东资金来源进行穿透式管理,严防虚假注资。
陈文辉表示,类似问题需要各部门联手破解,比如资本市场没有反收购的相关制度安排,缺少对被收购方的制度保护,造成收购方和被收购方法律地位不平等,极易引发强烈的摩擦和冲突。
下一步,保监会将按照国务院的总体部署,加强与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的部门协作,在规范和约束保险公司一致行动人行为、跨市场类资管产品监管、规范杠杆收购行为等方面,强化监管协调,形成监管合力,防止监管套利,切实防范系统性风险。
(原标题:一行三会联防风险 监管新政或陆续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