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与国家发改委近日联合发布《关于推进传统基础设施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资产证券化相关工作的通知》。证监会将与发改委加强合作,充分依托资本市场,积极推进符合条件的PPP项目通过资产证券化方式实现市场化融资,优先鼓励符合国家发展战略的PPP项目开展资产证券化。中国证监会将积极研究推出主要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的证券投资基金,并会同国家发改委及有关部门共同推动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
明确PPP项目范围
《通知》要求,各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应大力推动传统基础设施领域PPP项目资产证券化,明确重点推动资产证券化的PPP项目范围,优先鼓励符合国家发展战略的PPP项目开展资产证券化,积极做好PPP项目管理和配合资产证券化尽职调查等工作。
在明确重点推动资产证券化的PPP项目范围方面,重点推动符合下列条件的PPP项目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开展资产证券化融资:一是项目已严格履行审批、核准、备案手续和实施方案审查审批程序,并签订规范有效的PPP项目合同,政府、社会资本及项目各参与方合作顺畅;二是项目工程建设质量符合相关标准,能持续安全稳定运营,项目履约能力较强;三是项目已建成并正常运营2年以上,已建立合理的投资回报机制并已产生持续、稳定的现金流;四是原始权益人信用稳健,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具有持续经营能力,最近三年未发生重大违约或虚假信息披露,无不良信用记录。
在优先鼓励符合国家发展战略的PPP项目开展资产证券化方面,各省级发改委应当优先选取主要社会资本参与方为行业龙头企业,处于市场发育程度高、政府负债水平低、社会资本相对充裕的地区,以及具有稳定投资收益和良好社会效益的优质PPP项目开展资产证券化示范工作。鼓励支持“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建设以及新一轮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等国家发展战略的项目开展资产证券化。
建立合规风控体系
《通知》要求,证券监管部门及自律组织应积极支持PPP项目资产证券化,着力优化PPP项目资产证券化审核程序,引导市场主体建立合规风控体系,鼓励中介机构依法合规开展PPP项目资产证券化业务。
在着力优化PPP项目资产证券化审核程序方面,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应按照规定对申报的PPP项目资产证券化产品进行审核、备案和持续监管。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等单位应建立专门的业务受理、审核及备案绿色通道,专人专岗负责,提高国家发改委优选的PPP项目相关资产证券化产品审核、挂牌和备案的工作效率。
在引导市场主体建立合规风控体系方面,证监会系统相关单位应积极配合发展改革部门加大PPP项目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宣传和培训力度,普及资产证券化业务规则及监管要求等相关知识,推动PPP项目相关责任方建立健全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合规、风控与管理体系。
在鼓励中介机构依法合规开展PPP项目资产证券化业务方面,证监会鼓励支持相关中介机构积极参与PPP项目资产证券化业务,并督促其勤勉尽责,严格遵守执业规范和监管要求,切实履行尽职调查、保障基础资产安全、现金流归集、收益分配、信息披露等管理人职责,在强化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的基础上,不断提高执业质量和服务能力。
引进多元化投资者
《通知》要求,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共同培育和积极引进多元化投资者,建立完善沟通协作机制。
国家发改委与中国证监会将共同努力,积极引入城镇化建设基金、基础设施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不动产基金以及证券投资基金、证券资产管理产品等各类市场资金投资PPP项目资产证券化产品,推进建立多元化、可持续的PPP项目资产证券化的资金支持机制。中国证监会将积极研究推出主要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的证券投资基金,并会同国家发改委及有关部门共同推动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进一步支持传统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国家发改委与中国证监会将加强沟通协作,及时共享PPP项目信息,协调解决资产证券化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困难。将共同推动建立针对PPP项目资产证券化的风险监测、违约处置机制和市场化增信机制,研究完善相关信息披露及存续期管理要求,确保资产证券化的PPP项目信息披露公开透明,项目有序实施,接受社会和市场监督。
《通知》要求,各省级发改委于2017年2月17日前,推荐1-3个首批拟进行证券化融资的传统基础设施领域PPP项目,正式行文报送国家发改委。国家发改委将从中选取符合条件的PPP项目,加强支持辅导,力争尽快发行PPP项目证券化产品,并及时总结经验、交流推广。中国证监会等有关部门单位做好支持配合工作,推动传统基础设施领域PPP项目资产证券化融资平稳健康发展,并依据传统基础设施领域PPP项目资产证券化执行情况,不断完善资产证券化备案及负面清单管理。
(原标题:传统基础设施PPP项目资产证券化将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