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融资难,以及社会资本在长达几十年退出难,资本流动性不足一直制约着PPP模式推广,社会资本观望较多。而这一问题有望缓解。
12月26日,国家发改委和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推进传统基础设施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资产证券化相关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提出适合资产证券化PPP项目的四点要求,通过优化政策和监管来积极支持PPP项目资产证券化。各省级发改委将于2017年2月17日前上报1-3个首批拟进行证券化融资的传统基础设施领域PPP项目。
这一重磅文件刚一发布,不少PPP业内人士大呼“利好”。
PPP专家、清华大学教授王守清对第一财经分析,这个文件从中长期而言,对多元化PPP融资渠道、发展二级金融市场有好处,对好PPP项目进行二次融资降低融资成本也可能有益。
大岳咨询总经理金永祥告诉第一财经记者,未来有稳定现金流的PPP项目可以通过资产证券化,使得社会资本能够提前收回投资,还可以赚取差价,这将增加社会资本投资PPP积极性,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通知》称,资产证券化是基础设施领域重要融资方式之一,对盘活PPP项目存量资产、加快社会投资者的资金回收、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PPP项目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哪些PPP项目可以进行资产证券化?
此次通知给出四点要求:一是项目已严格履行审批、核准、备案手续和实施方案审查审批程序,并签订规范有效的PPP项目合同,政府、社会资本及项目各参与方合作顺畅;二是项目工程建设质量符合相关标准,能持续安全稳定运营,项目履约能力较强;三是项目已建成并正常运营2年以上,已建立合理的投资回报机制,并已产生持续、稳定的现金流;四是原始权益人信用稳健,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具有持续经营能力,最近三年未发生重大违约或虚假信息披露,无不良信用记录。
“从短期而言,不要过高期望,因为文件里对项目有前提要求,比如上述PPP项目运营2年且有稳定收入,不符合条件特别是过去三年不规范的PPP项目很难应用。”王守清称。
金永祥认为,PPP项目进行资产证券化有两点很关键,一是项目有稳定的现金流,二是政府信用要高。未来PPP项目资产证券化更多地和地域相关,一些政府信用好、财力充裕的地方做资产证券化更有利。
《通知》要求,各省级发展改革委应当优先选取主要社会资本参与方为行业龙头企业,处于市场发育程度高、政府负债水平低、社会资本相对充裕的地区,以及具有稳定投资收益和良好社会效益的优质PPP项目开展资产证券化示范工作。
PPP项目资产证券化推进中,完善的监管也至关重要。
王守清表示,政府应尽快完善相关法规政策,特别是加大监管与惩罚无良业者、完善流程和加强信息公开等,因为“在大多数国家,资产证券化和其它金融‘创新’本质上就是一些聪明人利用制度不完善和信息不对称等,对不够聪明的人玩的击鼓传花游戏。如果政府监管不到位,”聪明的机构就可能乱来,本质上就是把风险转移给不够聪明的散户投资者老百姓,后果将不堪设想。
此次《通知》也强调,积极做好PPP项目管理和配合资产证券化尽职调查等工作。
比如,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执行PPP项目合同,保障项目实施质量,切实履行资产证券化法律文件约定的基础资产移交与隔离、现金流归集、信息披露、提供增信措施等相关义务,并积极配合相关中介机构做好PPP项目资产证券化业务尽职调查。
《通知》称,各地发展改革部门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等要按职责分工加强监督管理,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与此同时,为了鼓励各类市场资金捧场PPP项目资产证券化,国家发改委和证监会将积极引入城镇化建设基金、基础设施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不动产基金以及证券投资基金、证券资产管理产品等来推进建立多元化、可持续的PPP项目资产证券化的资金支持机制。
另外,证监会将积极研究推出主要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的证券投资基金,并会同国家发改委及有关部门共同推动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进一步支持传统基础设施项目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