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从发改委网站获悉,为梳理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思路,做好全国碳市场启动前各项准备工作,12月14日至16日,国家发改委组织全国7个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省市和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社科院、清华大学等单位召开了全国碳市场建设思路讨论会。
会上,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张勇对全国碳市场建设下一步工作需要把握的原则提出了七个方面的要求。
一是阶段性,要把握全国碳市场处于初期阶段的特征,坚持先易后难原则,避免定位过高,欲速不达。
二是统一性,全国碳市场的制度、标准、技术规范以及关于交易原则、方法、市场管理等方面的要求都要统一。
三是公平性,全国碳市场的制度设计应体现公平性、合理性,避免出现因前期设计不周全而埋下隐患。
四是可操作性,全国碳市场设计应具有可行性,不能脱离实际情况导致难以操作,同时也要为碳市场建设未来发展留出空间。
五是兼容性,七个碳排放权交易试点成就来之不易,应在具备可行性前提下,将试点碳市场与全国碳市场有机结合。
六是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政府不能替代市场,原则上能交给市场解决的都应交给市场。
七是调动各方积极性。碳市场建设应调动国家、地方、企业、社会等方方面面的积极性,加强对控排企业的教育引导,促使控排企业提高认识。
张勇强调,应把握上述七个方面的原则,在总结七个碳交易试点和国际碳市场的经验基础上,立足国情、考虑区域差异,充分估计建设全国碳市场的难度,坚持问题导向,提出每个环节的具体措施,把“初步框架立起来,基本规则建起来,使全国碳市场能够启动起来”作为全国碳市场建设的近期目标,制定全国碳市场启动工作方案,完成2017年工作任务。
11月初,国务院印发了“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方案指出,要建立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制度,2017年启动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
此前,深圳、上海、北京、广东、天津、湖北、重庆七个国家级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已先后启动。专家表示,如果全国碳交易市场全面启动,规模将达到4000亿元人民币,市场前景十分广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