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国务院印发《“十三五”国家信息化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为我国信息经济全面发展作出指示。
《规划》提出的发展目标为,到2020年,信息基础设施达到全球领先水平,“宽带中国”战略目标全面实现,固定宽带家庭普及率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同时,信息经济新产业、新业态得到不断成长,信息消费规模达到6万亿元,电子商务交易规模超过38万亿元。《规划》中还特别强调,深化创业板改革,支持符合条件的创新型、成长型互联网企业上市融资,研究特殊股权结构的境外上市企业在境内上市的制度政策。
苏宁金融研究院宏观经济研究中心主任、高级研究员黄志龙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规划》中之所以提出要深化创业板改革,主要是因为阿里巴巴、腾讯等互联网巨头执行合伙人制,无法满足A股上市条件,不得不选择海外上市。未来,国内的上市制度将逐渐适应这一互联网时代的企业上市需求。
广州市君侠投资总经理黄剑飞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规划》的推出,是国家对整个经济转型的重要布局。部分创新型互联网企业存在资金投入大,盈利周期长,社会效益明显的特点,需要金融市场在融资、知识产权证券化、政企合作等领域予以配合和支持。
“已有部分互联网企业通过资本市场成功融资。此次《规划》的发布,将会有效助推信息化企业IPO进程。明年创业板在制定此类企业的上市标准中,可能不再以财务指标为唯一标准,而是以企业信息技术的优势,以及对社会、民生的重要性和影响力来衡量企业是否符合上市条件。”黄剑飞表示。
(原标题:“十三五”国家信息化规划:支持两类互联网企业上市融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