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日前印发《“十三五”国家信息化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全文,提出到2020年信息产业收入规模预计达到26.2万亿元等发展目标,并明确制定网络强国工程实施纲要,推动出台网络安全法、密码法、个人信息保护法,加快网信军民融合立法进程,建立国家治理大数据中心等重要政策信号。
按照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副主任庄荣文此前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介绍的情况,《规划》是“十三五”国家重点专项规划之一,是“十三五”规划纲要和《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的细化落实,旨在为“十三五”时期各地区、各部门推进信息化工作提供行动指南。
值得一提的是,此前国务院印发《“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提出到2020年实现“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达到15%,形成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制造、生物、绿色低碳、数字创意等5个产值规模10万亿元级的新支柱,并在更广领域形成大批跨界融合的新增长点,平均每年带动新增就业100万人以上”的发展目标,而其中提到的5大新支柱都离不开信息化的支持。
对比以上两个“十三五”规划可以发现,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宽带中国、5G、IPv6、网络安全等关键词被屡次提及。
《规划》对其发展目标和重点的描述则更为细化。比如,《“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提出要做大做强卫星及应用产业;而《规划》则进一步针对北斗系统建设提出要求,并将其列为12个“优先行动”的一部分。
据记者统计,《规划》共提出了6大主攻方向、10个重大任务和16个重点工程。此外,还设立了12个优先行动以及6点政策措施保障。同时,《规划》还对核心技术、基础设施、信息经济、信息化发展环境等方面制定了具体的发展目标。
对比“十二五”及“十三五”期间信息产业发展增速来看,2015年,我国信息产业收入规模达到17.1万亿元,年均增长13%,超过规划目标10%的增速,智能终端、通信设备等多个领域的电子信息产品产量居全球第一,涌现出一批世界级的网信企业。按照“十三五”的规划目标,到2020年,信息产业收入规模预计达到26.2万亿元,年均增速为8.9%。
一位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指出,不能仅以增速来判断信息化的潜力,要看到《规划》中对于结构调整的强调。《规划》定位于“国家信息化”而非“国家信息产业”,就是看重“信息化”技术及生态对于各个行业的影响和意义,因此会更强调“基础技术”和“生态体系”的跨界发展,包括在农业、军民融合领域的应用等。
从《规划》全文来看,信息网络建设以及大数据发展两项内容所占篇幅相对更大。其中,“新一代信息网络技术超前部署行动”被列为12个“优先行动”之首,目标是到2018年,开展5G网络技术研发和测试工作,互联网协议第6版(IPv6)大规模部署和商用;到2020年,5G完成技术研发测试并商用部署,互联网全面演进升级至IPv6,未来网络架构和关键技术取得重大突破。
围绕网络安全和大数据,《规划》明确提出了要建立多个国家级平台,具体包括:建立国家互联网大数据平台、国家治理大数据中心、国家关键数据资源目录体系,整合构建国家涉农大数据中心和国家农业云等。除了“国家大数据发展工程”和“国家互联网大数据平台建设工程”之外,有关大数据建设的内容在16个重点工程的另外7项中也有重点论述。
此外,《规划》还明确提出支持国家信息化发展的政策措施,具体包括:优先推进电信、网络安全、密码、个人信息保护、电子商务、电子政务、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相关立法工作;加快开放社会资本进入基础电信领域竞争性业务;深化创业板改革,支持符合条件的创新型、成长型互联网企业上市融资,研究特殊股权结构的境外上市企业在境内上市的制度政策;完善产业投资基金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发起设立产业投资基金,重点引导基础软件、基础元器件、集成电路、互联网等核心领域产业投资基金发展等。
(原标题:“十三五”国家信息化规划发布 2020年产业收入预计26.2万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