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中央网信办、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电子商务“十三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网信、发展改革主管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网络强国战略和培育经济增长新动力的要求,准确把握互联网时代新经济的发展规律,做好“十三五”时期电子商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商务部、中央网信办和发展改革委制定了《电子商务“十三五”发展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商务部、中央网信办、发展改革委
2016年12月24日
电子商务“十三五”发展规划
电子商务是网络化的新型经济活动,是推动“互联网+”发展的重要力量,是新经济的主要组成部分。电子商务经济以其开放性、全球化、低成本、高效率的优势,广泛渗透到生产、流通、消费及民生等领域,在培育新业态、创造新需求、拓展新市场、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推动公共服务创新等方面的作用日渐凸显,成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新动力,孕育全球经济合作新机遇。
本规划遵循中央建设网络强国目标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要求,旨在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实施“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明确我国电子商务“十三五”发展目标、主要任务、专项行动与保障措施,以指导我国电子商务步入新的发展阶段。
一、发展现状与面临形势(一)发展现状。
经过近20年积极推进和创新发展,“十二五”期间,我国电子商务交易规模从2011年的6万亿元增至2015年的21.8万亿元,已经成为全球规模最大、发展速度最快的电子商务市场。
电子商务经济成为经济增长新引擎。一是网购成为消费增长新力量。“十二五”期间,网络零售额从7500亿元猛增至3.88万亿元,其中实物商品网络零售额为3.24万亿元,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中占比达10.8%。二是电子商务成为投资与创业新热点。“十二五”末,以实物商品、在线服务及数字产品交易为代表的互联网创业年投资额达153.62亿美元,占全国创业投资总额的28.5%。电子商务基础设施投资活跃,电子商务园区数量超过1000个,全国电子商务仓储超过4000万平方米。线上线下互动(O2O)、跨境电子商务、医疗健康、企业间电子商务交易(B2B)等成为投资与创业热点。三是跨境电子商务成为外贸增长新动力。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配套政策体系不断完善,交易规模快速增长,业务模式不断创新,成为新的外贸增长点。
电子商务“双创”催生规模化就业新领域。“十二五”末,全国开展在线销售的企业比例增至32.6%,电子商务服务业市场规模达到1.98万亿元,传统产业与新兴业态相关从业者达2690万人。电子商务已成为各类企业创新发展的重要领域,培养了大量电子商务创业及经理人才,创造了许多新兴工作岗位,成为全面促进就业的有力支撑。
“电商扶贫”开辟“脱贫攻坚”新途径。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将“电商扶贫”正式纳入了精准扶贫工程,提出加大“互联网+”扶贫力度,实施电商扶贫工程,加快贫困地区物流配送体系建设。2014-2015年,财政部、商务部在256个县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建设,其中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和集中连片贫困县103个,占比40.2%。电子商务企业积极探索电子商务村、产业扶贫、创业扶贫、用工扶贫等“电商扶贫”方式。
(二)面临形势。
全球电子商务进入全面发展和联动发展叠加的新时期,世界各国电子商务均表现出积极增长势头,跨境电子商务贸易与资本合作加速,我国电子商务进入规模发展和引领发展的双重机遇期。
国家重大战略为电子商务带来新机遇。围绕“一带一路”“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制造强国战略”“互联网+”“大数据”等国家重大战略举措,电子商务立足自身发展规律与优势,在构建“网上丝绸之路”、促进创新创业、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等方面将进一步发挥积极作用。
新一轮科技革命为电子商务创造新场景。以大数据、云计算、虚拟现实、人工智能等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全球范围内快速发展,将持续为电子商务创新发展提供支撑,创造精准匹配、交互式购物等用户体验,构建新的商业模式。以新一代移动通信网、下一代互联网为代表的网络技术将持续为电子商务扩展创新空间,大容量数字产品、三维位置服务、全息商品展示等应用领域酝酿新的突破。
经济与社会结构变革为电子商务拓展新空间。城乡二元结构调整为电子商务在农村发展提供广阔市场,电子商务将持续在平衡城乡消费差距、提升农村流通现代化水平、促进农产品商品化、助推农民增收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制造业转型升级为电子商务在工业领域发展提供创新载体,孕育形成互联网工厂、网络定制、创客平台等创新生产经营方式。流通方式创新和消费升级为电子商务提供融合发展机遇,电子商务进一步融入生活服务、医疗健康、交通旅游等领域;B2B交易服务正在优化重构产业链,整合提供交易撮合、物流加工、融资等供应链综合服务。
新经济快速发展对政府治理提出新挑战。电子商务经济区域发展不平衡问题日渐显现,迫切需要探索协调、共享发展途径。电子商务新市场主体之间及新旧市场主体间资源争夺日趋激烈,电子商务市场创新和现行法规之间碰撞日趋频繁,跨平台、跨区域违法违规行为日趋隐蔽,电子商务国际贸易规则、诚信体系建设、网络交易安全及隐私保护工作日趋艰巨。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发展目标(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牢把握我国有望引领全球电子商务发展的历史性机遇,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战略决策和部署,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壮大电子商务新动能、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创新电子商务民生事业为主线,加快全面深化改革,持续推进政策环境创新和信息基础建设步伐,充分释放电子商务创新创业活力,提升电子商务竞争水平和服务品质,促进电子商务与农林业、工业和服务业深度融合,及时发展电子商务要素市场,积极推动电子商务国际合作,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诚信守法、安全可靠的电子商务市场,引导电子商务全面服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二)基本原则。
——发展和规范并举。坚持以新理念引领发展,激发电子商务市场活力,不断拓宽电子商务创新发展领域,积极营造宽松的电子商务创业环境,大力发展电子商务产业。坚持通过创新监管方式规范发展,加快建立开放、公平、诚信的电子商务市场秩序。
——竞争和协调并行。坚持推动市场公平竞争,防范和制止垄断行为及恶性竞争行为,最大限度减少对电子商务市场竞争的行政干预。坚持协调发展,促进电子商务与传统产业、线上与线下、城市与农村之间优势互补、一体化发展。
——开放和安全并重。坚持开放发展,鼓励电子商务企业积极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加强对外交流、合作,形成物流便捷、标准互认、产能互补、市场共享的国际电子商务发展局面。坚持安全发展,建立健全电子商务交易保障机制,落实网络安全审查、风险评估等网络安全制度,妥善处理数据开放和信息共享风险,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社会安全和网络空间主权。
(三)发展目标。
电子商务全面融入国民经济各领域,发展壮大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电子商务产业,推动形成全球协作的国际电子商务大市场。电子商务经济进入规模发展阶段,成为经济增长和新旧动能转换的关键动力。电子商务全面覆盖社会发展各领域,带动教育、医疗、文化、旅游等社会事业创新发展,电子商务成为促进就业、改善民生、惠及城乡的重要平台。
预计2020年,电子商务交易额同比“十二五”末翻一番,超过40万亿元,网络零售额达到10万亿元左右,电子商务相关从业者超过5000万人。
三、主要任务(一)加快电子商务提质升级。
以“创新和开放”引领发展,全方位提升电子商务市场主体竞争层次,加快电子商务商业模式、科技水平及市场组织方式创新,推动电子商务进入新一轮高速发展阶段。
大力提升电子商务平台创新发展水平。充分发挥电子商务平台对于社会资源的协同利用作用,以平台经济为核心促进分享经济发展,提升社会资源配置效率,积极发展新经济。鼓励生产制造、流通消费、民生服务等各行业、领域电子商务平台创新发展。积极培育基于社交电子商务、移动电子商务及新技术驱动下的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建立完善新型平台生态体系。鼓励电子商务平台注重内涵式发展,带动上下游产业链丰富品种、提升品质,培育品牌,全面提升竞争水平。
加快提升电子商务内外市场一体化水平。对内形成公平有序的统一市场,有效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禁止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电子商务市场竞争,预防和制止电子商务行业垄断行为,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对外形成规则相通的开放市场,积极发起或参与多双边及区域电子商务规则谈判和交流合作,建立与国际组织及主要贸易伙伴的交流合作机制,扩大电子商务领域的双向开放。
着力提升电子商务领域科技支撑能力。加大电子商务领域相关的科学基础理论、技术和产品研发投入,鼓励大数据、众智科学、区块链等现代服务科学与工程理论技术在电子商务领域开展创新应用,构建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通过加强电子商务企业技术创新,系统开发与集成应用,构建技术优势,有机整合市场、产业、产品和服务,推动电子商务企业走出技术创新、服务创新、品牌创立之路。
(二)推进电子商务与传统产业深度融合。
以“协调和创新”引领发展,促进电子商务经营模式融入传统经济领域,开创线上线下互动融合的协调发展局面,加快形成网络化产业,全面带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电子商务促进农业转型升级。完善基础设施,打通双向流通渠道,促进农林产品、农林地区加工品进城,方便农资和消费品下乡,形成服务于现代农业发展的新型农村电子商务体系。加快农林产品商品化、品牌化进程,探索订单农业,加速发展精准农业,形成基于互联网的新型农业生产方式。依托电子商务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积极开发农林生态、乡土文化资源价值,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电子商务拉动制造业提档升级。支持制造企业与电子商务企业全面合作,整合线上线下交易资源,拓展销售渠道,打造制造、营销、物流等高效协同的生产流通一体化新生态。支持鼓励物流企业建立行业在线采购、销售、服务平台,探索生产及服务资源的平台化,积极培育工业电子商务新业态。发挥网络消费及采购需求的拉动作用,促进产品质量与设计水平提升,发展基于柔性制造的网络化定制服务。
电子商务加快商贸流通业创新发展。创新流通企业经营模式,拓展供应链综合服务增值空间,开创以交易为核心、多种交付服务为支撑的B2B电子商务创新发展局面。利用新技术加快形成多种消费场景,促进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发展,推动商贸流通业进入数字化、智慧型发展阶段。
(三)发展电子商务要素市场。
以“创新、协调和共享”引领发展,进一步完善电子商务支撑体系,推动电子商务人才、技术、资本、土地等要素资源产业化,形成电子商务支撑体系与要素市场一体化发展的全新态势。
大力发展电子商务人才和信息服务市场。开展多层次的电子商务人才培训,积极培育电子商务人才市场,形成电子商务人才培养的产业化发展局面。通过电子商务提升市场信息采集效率,依托大数据提升信息分析及利用能力,形成丰富的信息及智库产品,壮大面向国民经济重点行业的电子商务信息服务产业。
大力发展电子商务技术服务市场。围绕电子商务大生态体系建设发展的技术应用需求,以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虚拟现实、区块链、人工智能、机器人等各类新技术为重点,加大对相关技术领域的研发、创新、应用支持,发挥电子商务技术应用需求引导作用,打造电子商务技术服务产业。
大力发展电子商务产业载体及物流服务市场。提高土地资源使用效率,因地制宜地优化发展电子商务园区、众创空间、孵化器、海外园区及海外仓等产业服务载体,建立电子商务特征明显的专业载体平台。加快打通航空、铁路、水运等交通服务资源,优化电子商务基础设施布局和物流配送网点,统筹利用相关信息资源,创新仓储、运输及配送模式,加强智能冷链物流体系建设,大幅提高配送效率。解决“快递止于乡镇”“配送最后一公里”“大件及国际物流不通畅”等问题,建立适应电子商务发展的物流产业体系,增强物流对电子商务发展的支撑保障能力。
大力发展电子商务金融服务市场。鼓励电子商务平台与金融机构协作,盘活各类资本,依法合规开展融资服务创新。支持电子商务平台与上下游企业对接,促进电子商务与互联网金融协同、规范有序发展。促进互联网支付合规发展,以满足多样化电子商务支付场景需求为核心,鼓励各类支付服务机构创新安全便捷的电子支付工具,形成满足跨境电子商务、生活服务业、B2B等各类需求的支付服务体系。
(四)完善电子商务民生服务体系。
以“共享和创新”引领发展,推动电子商务广泛应用于社会发展领域,创新开展“电商扶贫”和“便民服务”,使全体人民在电子商务快速发展中有更多的获得感。
积极开展电子商务精准扶贫。建立电子商务助力精准扶贫的带动机制,探索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调动全社会扶贫力量,实现产品或项目资源的精准对接,带动产品增值和农民增收,助力脱贫攻坚。通过政府与电子商务平台企业联合开展电商扶贫就业行动,重点面向建档立卡贫困户收购产品或提供就业机会,精准解决贫困人群就业问题。充分发挥互联网在助推脱贫攻坚中的作用,深入实施网络扶贫行动。
积极培育电子商务便民服务。大力发展社区电子商务,依托移动电子商务、地理位置技术,形成服务各年龄层人群,覆盖居民“衣食住行娱”等生活服务所需的O2O便民服务体系。探索社区人力及服务资源的整合应用,创新资源组织模式,发展社区电子商务就业方式。
积极培育在线医疗健康及教育服务。通过合理开放医疗健康、教育服务资源,积极稳妥地发展面向医疗健康、教育服务资源的电子商务新兴服务业态,推动医院、学校等发展在线服务,拓展服务覆盖范围,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医疗健康及教育服务需求。
(五)优化电子商务治理环境。
以“绿色、创新和协调”引领发展,积极开展制度、模式和管理方式创新,优化电子商务市场秩序,应对电子商务自身面临的环境保护挑战。
健全法律法规及相应机制。以推动制定和颁布《电子商务法》为中心工作,健全电子商务法律法规,加强和完善现有法规体系中涉及电子商务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形成保障电子商务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法规体系。加强法律服务和法治宣传,推动完善电子商务规制建设及调整修订,促进国际电子商务规则与标准协同。
建立新型监管体系。加快建立电子商务市场的网络化治理机制与技术保障体系,健全网络交易失信惩戒制度,依托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动信用信息互联共享,完善政府与社会联动的电子商务平台治理机制。进一步完善“风险监测、网上抽查、源头追溯、属地查处、信用管理”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监管机制。充分借助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掌控电子商务市场发展状况,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适应电子商务市场规律的治理机制与监管体系。
推动绿色电子商务发展。探索建立有利于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电子商务法规、标准、制度和模式。促进电子商务物流绿色发展,降低车辆排放与能源消耗,全面提升节能环保示范的深度和广度,宣传倡导绿色包装、运输、仓储、快递理念。改善城市网购交付环境,鼓励发展绿色网购模式,化解网络消费新增的环保问题。依托电子商务促进再生资源的回收利用,发挥电子商务对“循环经济、低碳经济”的促进作用。
四、专项行动
围绕基础设施、新兴产业、要素市场、新秩序等4方面工作,部署17项重点行动。
(一)电子商务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工作。1.电子商务综合管理平台建设行动。
优化政务信息系统,加快推动政务信息系统互联和公共数据共享,统筹推进电子商务相关政务管理平台建设,依托互联网技术支撑相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实施有效监管,提高电子商务综合管理水平和服务效率。
加快企业电子档案管理制度及平台建设。完善电子发票、电子会计档案等管理制度和规范标准,推进电子档案管理,形成电子发票信息库,建设国家及地方电子发票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前提下,实现各级平台互联共享,依托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面向各类电子商务交易与服务平台,发挥电子会计档案对电子商务的促进和保障作用。
推动建立统一的电子印章系统,形成一体化、传统印章和电子印章合二为一的公共服务平台,为各类电子商务市场主体电子合同在线签署、保障网络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提供有效支撑。建立电子合同标准规范及相关管理制度,建设电子合同公共服务平台,为各类电子商务市场主体提供规范化电子合同相关服务。
建设单一窗口平台。建立和完善电子商务海关、检验检疫、结算、税收等管理制度,加快推进形成跨部门共建、共管、共享机制,建设布局合理、互联互通的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平台,带动综合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优化跨境电子商务综合管理与服务。
建设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监管监测平台。建立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为基础的电子商务市场主体实名制制度和规范,形成贯穿线上销售产品与线下生产企业的可追溯机制,提升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监管能力和监管水平,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建立网络失信举报平台。加快建立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完善网上交易在线投诉及售后维权机制。加强12312、12315、12348、12301等平台电子商务失信信息的整合、共享、推送,在“信用中国”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开通网络失信举报中心,畅通群众举报途径。
2.电子商务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建设行动。
进一步加强电子商务经济宏观统计监测平台建设。多渠道整合电子商务相关信息,探索对接电子商务龙头企业数据资源,建设电子商务经济运行监测平台,研究提出电子商务发展指数,定期发布电子商务发展形势报告,为政府制定相关政策提供决策参考。
进一步加强电子商务可信交易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整合政府部门及企事业单位信息资源,建设电子商务市场主体、客体信息库和共享服务平台,推进电子商务信用信息公示,提高电子商务交易的安全性和可信度;加强信息资源利用,积极发展电子商务征信服务。
3.电子商务商业信息服务平台发展行动。
支持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研发数据产品。支持企业依托大数据及统一编码技术,创新电子档案收集和利用方式,盘活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海量交易数据信息,提供合法合规的数据信息产品,提高电子商务经营效率与水平。
发展电子商务产业信息服务。鼓励信息服务机构采集和分析电子商务相关产业领域市场信息,形成多种类型的在线智库产品,服务政府及企业电子商务决策。推动农资生产、经销企业与电商平台企业合作,依托国家农业数据中心、12316三农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和农技推广服务体系,提供农技和市场信息服务。
(二)新模式与新业态培育工作。4.线上线下融合发展行动。
支持制造业与电子商务融合发展。推动商业数据在产供销全流程的打通、共享使用,支持制造企业发展数据化、柔性化的生产方式,探索建立生产自动化、管理信息化、流程数据化和电子商务四层联动、线上线下融合的制造模式。引导传统制造企业发挥源头产品数据的优势,建立电子商务经销渠道,促进产品服务创新,积极探索网络化定制等生产经营方式,鼓励发展品质电商、品牌电商,进一步发挥电子商务引导生产、引领消费的积极作用。
支持商贸流通业与电子商务互动创新。鼓励B2B电子商务平台依法合规提供供应链综合服务,开辟流通服务增量空间。支持传统商贸流通企业发展分享经济、协同经济等新模式,建立由线上线下全渠道、体验式消费场景、供应链服务平台等构成的创新经营模式,促进专业市场和商贸零售企业转型升级发展。探索培育区域电子商务平台,通过独立发展或合作发展等多种方式,多层次差异化推动一线城市、制造业基地及农产品主产区电子商务发展,提升区域内生产与流通衔接效率,提高消费服务水平,促进区域电子商务的均衡发展。
支持电子商务服务民生。支持面向城乡居民提供社区消费、家政服务、远程缴费、健康医疗、教育培训等电子商务服务。支持文体、休闲类企业依托电子商务平台提升服务水平,创新数字内容产品,扩大服务覆盖范围。支持旅游景点、酒店等开展线上营销,规范发展在线旅游预订市场,推动旅游在线服务模式创新。
5.跨境电子商务发展行动。
推进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加快建立适应跨境电子商务特点的政策、监管和数据标准等体系,提高贸易各环节便利化水平。鼓励设立海外仓储和展示中心,推进B2B业务创新发展。总结评估并复制推广各综合试验区经验,推动全国跨境电子商务持续健康发展。推动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开展电子商务合作。
积极参与电子商务国际规则制定。深入参与或发起跨境电子商务规则交流和谈判,积极发挥建设性推动作用。鼓励行业组织及企业参与电子商务国际标准、规范和规则体系建设。通过多双边对话,与各经济体建立互利共赢的合作机制,积极推进多双边及区域电子商务交流与合作,及时化解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引发的贸易摩擦和纠纷。
完善跨境电子商务产业链。支持各地引导本地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向规模化、标准化、集群化、规范化方向发展。培育一批影响力较大的公共服务平台、竞争力较强的外贸综合服务平台和知名度较高的交易平台。支持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围绕技术、物流、服务创新商业模式,加强与境外企业合作,通过规范的海外仓、体验店等模式融入国外零售体系,逐步实现经营规范化、管理专业化、物流标准化和监管科学化。
6.社交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行动。
积极鼓励社交网络电子商务模式。鼓励社交网络发挥内容、创意及用户关系优势,建立链接电子商务的运营模式,支持健康规范的微商发展模式,为消费者提供个性化电子商务服务,刺激网络消费持续增长。
鼓励和规范社交网络营销创新。鼓励电子商务企业依托新兴的视频、流媒体、直播等多样化营销方式,开展粉丝互动,如实传递商品信息,建立健康和谐的社交网络营销方式。
7.电子商务促进县域经济行动。
建立完善城乡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加大政府推动力度,引导电子商务龙头企业与本地企业合作,充分利用县乡村三级资源,积极培育多种类型、多种功能的县域电子商务经营合作主体,提供商品交易、人才培养、创业孵化等各类电子商务服务,形成县域电子商务服务带动城乡协调发展的局面。
提高城乡电子商务品牌及企业化经营意识。加大流通标准、安全追溯体系在电子商务领域的推广应用力度,依托电子商务助推“三品一标”建设、加速农林产品的商品化、品牌化和电商化进程,形成一批质量好、信誉佳的品牌商品,培育一批县域电子商务企业家。
支持连接城乡的电子商务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城乡之间仓储配送、冷链物流等和农林地区物流服务站基础设施投入力度,创新发展双向畅通的电子商务物流模式。推动城市金融机构下乡,为村民提供便捷的网银服务。推进“宽带乡村”工程建设,探索费率优惠政策,加强县域地区4G无线网络覆盖。
推动农资、休闲农业电商服务体系建设。充分利用信息进村入户平台、大型农业、农资电商平台、邮政、供销社等渠道,开展农资网上销售,建立农资电商配送和售后服务体系。加大城市郊区休闲农业资源开发利用,以接待服务规范、信用评价体系、地理信息系统和移动定位技术为支撑,建立统一的休闲农业线上推介、销售、服务平台和质量监管体系。
8.“电商扶贫”专项行动。
支持贫困地区依托电子商务对接大市场。加强贫困地区电子商务基础设施建设,组织企业与贫困户利用电子商务联动经营,开拓国内外市场,发展特色产业、特色旅游,助力精准扶贫。
支持扶贫项目依托电子商务对接扶贫力量。通过电子商务扶贫公益平台、社交网络及大型电子商务平台,推广贫困地区产品或项目,积极组织消费扶贫活动,充分发挥各类社会扶贫力量的积极作用。
支持依托电子商务平台就业创业实现就地脱贫。为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开设网店提供小额信贷和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加大各级政府部门对贫困者的帮扶力度,发挥电子商务平台积极性,组织开展电子商务培训,提供就业创业条件。
(三)电子商务要素市场发展工作。9.电子商务金融服务创新行动。
支持开展电子商务融资服务。鼓励电子商务企业与金融机构合作,为商户提供多样化的供应链融资服务,进一步拓展电子商务企业融资渠道。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支持符合条件的电子商务企业通过设立金融机构、与金融机构合作等方式,规范开展消费信贷服务。
支持符合条件的电子商务企业融资及上市。在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前提下,进一步简化电子商务企业融资审批流程,积极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和风险投资,支持符合条件的优秀电子商务企业在新三板、创业板、中小板和主板等市场挂牌上市。
支持电子支付场景创新。鼓励非银行支付机构线上线下融合,依法合规扩大商户合作类型,推动政务、交通、医疗、教育、零售等场景的电子支付应用。加强与海外支付机构合作,在保证真实贸易前提下,加快拓宽跨境电子支付服务的区域和范围。
10.电子商务科技创新行动。
支持利用技术创新交易场景。支持电子商务企业积极利用虚拟现实、自动识别等技术,创造沉浸式购物体验,提供更为智能、便捷和安全的网购方式,提升客户服务水平。
支持利用技术提高运营效率。鼓励企业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北斗导航、人工智能等技术,提升数据处理和分析能力,捕捉消费者个性化消费需求,改善企业运营效率和营销水平。支持建设各类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云平台,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商业基础技术应用服务。
11.电子商务人才体系建设行动。
加强电子商务专业人才培养。鼓励校企合作,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积极发展企业新型学徒制、现代学徒制、订单式等培养模式,共建实用的电子商务人才培养体系。推动高校电子商务专业特色化,结合学科优势和当地电子商务特色,加快完善教材体系和内容更新,建立外部师资库,因地制宜办好电子商务学历教育。
支持建立多种形式的电子商务研究与培训基地。多层次多渠道提高各行业人员电子商务管理和应用能力,打造一批创新意识高,执行能力强的电子商务人才队伍。以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等为依托,在省、市、县、乡各级政府部门中,开展电子商务理论、实践学习与培训,培养一批把握趋势、懂业务、重实践的干部。
12.电子商务产业载体发展行动。
科学发展电子商务产业园。吸引网商、服务商等经营主体入驻,完善园区的基础设施、公共配套服务,鼓励园区不断向产业链上下游纵深发展,形成资源集约、共享合作的电子商务发展生态圈。
鼓励发展电子商务创客空间。以双创孵化器、创客空间为依托,加快电商服务业主导产业的聚集,带动电商行业高端化发展和国际化发展,打造电子商务服务业新的增长极。
发展跨境及海外电子商务园区、海外仓设施。完善跨境电商综合配套服务体系和生态系统,鼓励电商行业建设跨境及海外电子商务园区或加入境外经贸产业园区,支持海外仓建设,增强产业集聚效应,打造完善的跨境电商产业链和生态链,形成覆盖全球、开放统一的电子商务大市场。
13.电子商务物流体系建设行动。
支持社会化、信息化、智能化、国际化电子商务物流体系及平台建设。鼓励企业整合社会存量资源,大力发展分布式区域物流配送中心,积极探索城市共同配送、众包物流、社区自提等电子商务物流新模式。鼓励骨干快递企业拓展服务领域,健全仓储、冷链、运输、供应链管理等能力,加快向综合性快递物流运营商转型。支持应用新技术,实现库存前置、供应链协同,探索智能化仓储物流配送服务。围绕跨境电子商务对物流服务的迫切需求,加强国际港口、公路、铁路、水路等基础设施及物流资源的互联互通,打造国际电子商务物流协作体系。
逐步完善电子商务物流标准体系。加强重点标准制修订工作,鼓励实现物流公共数据平台供应链数据的标准化处理,探索物流数据开发、管理,推动建立统一标准机制。促进仓储、车辆、托盘、包装等物流设施设备的标准衔接。推广电子商务物流标准规范,指导行业协会开展贯标工作,进一步提高电子商务物流服务水平。
(四)电子商务新秩序创建工作。14.电子商务规制创新行动。
持续清理电子商务领域现有前置审批事项,严禁违法设定行政许可、增加行政许可条件和程序。贯彻实施《网络安全法》,推动出台《电子商务法》,积极促进《专利法》《著作权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的修订,加快电子商务监管的法制化进程,保障电子商务企业、消费者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加强部门联合、地方联动,建立健全电子商务法规制度,完善电子商务标准体系建设,促进电子商务规范发展。
15.电子商务市场治理行动。
推动跨部门、跨区域、跨国境的协同执法机制建设,坚持线上线下治理相结合,加大打击侵权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力度,深入开展电子商务领域各类知识产权执法专项行动。营造安全放心的电子商务消费环境,维护公平竞争的电子商务市场秩序。保护和促进电子商务市场充分竞争,发挥市场机制优化配置资源的作用,持续提升电子商务发展水平。遏制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惩处恶性竞争,保障电子商务企业、消费者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
16.网络交易安全保障行动。
引导电子商务企业遵循国家相关网络安全标准,健全网络安全保障机制,同步规划、同步建立电子商务网络安全防护体系、数据资源安全管理体系和网络安全应急处置和灾备体系,推动建立电子商务网络安全认证、检测和风险评估服务体系,加强跨境网络交易数据安全评估与监管。引导电子商务领域的公共服务平台切实落实国家网络安全管理制度的各项要求。防范与化解网络交易安全风险,加强电子商务企业和相关管理部门的协作配合,探索“黑名单”共享机制,构建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参与的多元化监管格局。加强保护用户隐私及合法权益,加大对网络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
17.绿色电子商务行动。
鼓励社区及机关单位设置包裹领取场所,建立快递配送车辆标准,推广新能源车辆使用,鼓励利用电子商务创新物流运输及交通出行方式,依托大数据及分享经济模式,减少车辆在途时间。支持电子商务平台建立长效机制,广泛开展环保消费活动,推动包装绿色化。支持电子商务包装标准化和分类回收利用,提高循环利用率。鼓励再生资源领域电子商务应用,开展面向工业废品废料、家庭可回收废旧物品的在线服务,支持形成区域性或全国性再生资源在线交易平台。
五、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
在促进电子商务发展部际综合协调工作组的统筹下,协调解决我国电子商务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协调政策资源和引导发展方向。在电子商务扶贫、跨境电子商务、电子商务市场治理、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等重点领域建立健全电子商务部际协调机制,针对不同领域电子商务发展需求,加强政策资源协同。
(二)完善顶层设计。
推动电子商务列入各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鼓励各地结合实际情况,按照国家有关政策精神出台本行业、本区域的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做好电子商务发展规划与其他规划的衔接与协同。完善电子商务统计监测体系,及时掌握电子商务发展的总体情况、发展趋势和主要问题,将电子商务统计作为相关政府部门的重点工作。成立电子商务专家咨询委员会,组织来自产学研及社会中介机构、专业媒体等长期从事电子商务相关研究的专业人士,深入电子商务一线,研判电子商务发展中出现的各类问题,为相关政府部门制定和实施相关政策提供咨询参考。
(三)推进试点示范。
深入推进跨境电子商务试验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等试点工作,多层次、多领域组织试点示范,破解电子商务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障碍。要及时总结试点经验和问题,加强宣传引导和横向交流,切实发挥试点示范的引导和带动效用。
(四)优化资金投入。
创新机制,优化资金投入,积极支持电子商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科技提升、创新创业、农村电子商务等方面的探索实践。在政府采购中逐步加大电子商务采购比重,积极采购各类电子商务服务。创新电子商务基础设施投入方式,鼓励社会资本成立电子商务专项发展基金,探索政府股权投资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开展以奖代补、贴息等多种方式支持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及基础设施建设。
(五)建立监督机制。
加强政策执行工作监督,充分利用各级政府机构现有督办、审计、考核机制,加快简政放权步伐,加强电子商务监督考核工作。加强行业及市场自律,支持鼓励电子商务协会、商会及联盟组织建设,加强政府与电子商务协会、商会及联盟组织的政策沟通。建立政策制定和执行的行业评估机制。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作用,加强舆论引导,倡导良性的市场氛围。
(六)增进国际合作。
积极利用现有多双边及区域国际交流机制,发挥主动引领作用,深入推进国际电子商务规则谈判和政策协同,营造有利于电子商务发展的国际环境。务实开展电子商务国际交流合作,在“一带一路”和主要贸易伙伴国家或地区等重点范围积极搭建双边电子商务合作机制体系,推进“网上丝绸之路”经济合作试验区建设,倡导各方加强电子商务领域合作,推广中国在相关领域的成功做法和经验。引导电子商务企业、研究机构和行业组织参与国际电子商务产业合作与交流,支持设立国际性电子商务合作机构。
(原标题:商务部 中央网信办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电子商务“十三五”发展规划》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