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报道,记者从海南省有关部门获悉,为保护海南省海域的珊瑚礁、砗磲及其生存环境,促进海洋生态环境改善,海南于1月1日起全面禁止加工销售珊瑚礁、砗磲及其制品。
海南省工商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2016年11月30日,海南省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通过了《海南省珊瑚礁和砗磲保护规定》要求,从1月1日起,全面禁止海南岛出售、购买、利用珊瑚礁、砗磲及其制品,禁止利用珊瑚礁、砗磲为原材料制作旅游纪念品、装饰观赏品或者其他制品;禁止利用珊瑚礁、砗磲及其碎体烧制石灰或者作为其他建筑材料;禁止网络交易平台、商品交易场所,为违法出售、购买、利用珊瑚礁、砗磲及其制品提供交易服务。
该负责人表示,各级工商部门还将对海南砗磲加工点,珊瑚礁、砗磲及其制品经营专卖户开展“面对面、一对一”行政约谈,并对加工、出售、收购、利用、运输、携带、寄递珊瑚礁、砗磲及其制品的经营主体责令限期停止加工、停止销售、全面下架退市处理。海南省内全部经营主体停止加工、停止销售、全面下架退市工作须于1月12日前全部完成。
对于整改不到位、不按规定时间节点主动下架退市的经营户、加工点,海南省工商局将依法取缔非法加工点,严厉查处销售、购买、利用珊瑚礁、砗磲及其制品的违法违规行为,对查获的重大案件及时曝光,及时录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实施信用监管,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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