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对列入2017年、2020年退出计划的2处煤矿予以提前关闭,退出煤矿产能18万吨。
3日来自新疆兵团化解煤炭行业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消息称,按照国家要求,新疆兵团化解煤炭过剩产能领导小组制定了《兵团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验收工作方案》,并组成验收组对列入2017年、2020年退出计划提前至2016年关闭的新疆伊煤矿业、新疆嘉加佳矿业2处煤矿去产能工作进行了验收,上述2处煤矿均按照国家标准实施了关闭退出,不具备复产条件,人员安置到位,中央奖补资金使用规范,去产能工作通过验收。
据悉,于2016年提前退出的新疆伊煤矿业有限公司煤矿和新疆嘉加佳矿业有限公司煤矿均属国有企业,产能均为9万吨,合计达18万吨。
介绍称,新疆兵团积极响应国家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号召,高度重视化解钢铁煤炭过剩产能工作,专门成立了由发改委、国资委等14个成员单位组成的化解钢铁煤炭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了《兵团化解钢铁行业过剩产能实施方案》和《兵团化解煤炭行业过剩产能实施方案》。《兵团化解煤炭行业过剩产能实施方案》确定,2016-2020年新疆兵团引导退出煤矿16处,退出产能282万吨,涉及职工安置人数2315人。
消息显示,2016年,新疆兵团钢铁计划退出1家企业30万吨产能,实际完成计划任务的100%;煤炭计划退出11家煤矿232万吨产能,实际退出13家煤矿250万吨产能,完成计划任务的107.8%,超额完成2016年煤炭去产能任务;钢铁煤炭去产能工作通过国家验收。(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