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简称《方案》)近日发布,明确提出,优化产业和能源结构,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发展新兴产业,降低煤炭消费比重。到2020年,全国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比2015年下降15%,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50亿吨标准煤以内。
《方案》指出,要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动力,坚持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驱动、社会参与,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到2020年,全国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比2015年下降15%,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50亿吨标准煤以内。全国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2001万吨、207万吨、1580万吨、1574万吨以内,比2015年分别下降10%、10%、15%和15%。全国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比2015年下降10%以上。
推进节能减排的具体措施方面,《方案》指出,优化产业和能源结构,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发展新兴产业,降低煤炭消费比重。加强重点领域节能,提升工业、建筑、交通、商贸、农村、公共机构和重点用能单位能效水平。深化主要污染物减排,改变单纯按行政区域为单元分解控制总量指标的方式,通过实施排污许可制,建立健全企事业单位总量控制制度,控制重点流域和工业、农业、生活、移动源污染物排放。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动园区循环化改造,加强城市废弃物处理和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实施节能、循环经济、主要大气污染物和主要水污染物减排等重点工程。强化节能减排技术支撑和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区域、城镇、园区、用能单位等系统用能和节能。完善支持节能减排的价格收费、财税激励、绿色金融等政策。建立和完善节能减排市场化机制,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绿色标识认证、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电力需求侧管理。落实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强化评价考核等。
同时,《方案》明确了“十三五”期间各地区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重点地区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
(原标题:“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