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发改委网站获悉国家发改委等十部委日前下发《关于同意河北省阜城县等116个县(市、区)结合新型城镇化开展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试点的通知》文件。
通知明确,各试点地区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意见》《关于结合新型城镇化开展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试点工作的通知》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做好第二批结合新型城镇化开展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试点地区申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积极探索优化鼓励返乡创业的体制机制环境,打造良好创业生态系统。
围绕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面临的场地短缺、基础设施不完善、公共服务不配套以及融资难融资贵、证照办理环节多等突出问题,重点做好园区资源整合、服务平台和服务能力建设等工作。
同时,结合本地实际,加快发展农村电商,培育特色产业集群,在以返乡创业促扶贫发展、转型脱困、化解产能、产城融合、特色小镇和重点镇建设等方面,积极探索新路径。
积极与电子商务龙头企业等市场资源、公益性培训机构等社会资源加强对接。
通知还提出要健全组织保障、强化工作落实、做好经验总结、开展创业就业监测、注重宣传引导、加强监督考核。
据了解,试点采取三年滚动的实施方式,每年选择一批县级地区开展试点,为进一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支持返乡创业探索路径、积累经验。根据通知,试点将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面临的场地短缺、基础设施不完善、公共服务不配套以及融资难融资贵、证照办理环节多等突出问题,重点做好加强园区资源整合、加强服务平台建设、加强服务能力建设等工作,强化政策支持、加强项目引导、组织渠道对接。
2016年3月,发改委等10部门公布了全国首批90个结合新型城镇化开展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试点县(市、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