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志勇:重要的是降低企业的各类负担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 杨志勇
最近一段时间,关于企业税负问题引起了社会热议。“死亡税率”的说法显然是夸张的,但企业负担确实是个严重的问题,需多方协力加以解决。
企业负担重的另一面是高成本问题。2017年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降成本”当是改革的重要内容。显然,降成本是任何一家追逐利润的企业本来都会努力去做的。只要是真正的市场主体,都不会放过降成本的机会。企业所能降的成本是企业内部的生产经营成本。企业效率有高低,这决定了不同企业的成本不同,也决定了即使外部条件一样,不同企业也有不同的命运。属于具体企业个性化的负担问题,或者更准确地说,这些属于市场主体应该自己解决的问题,不是“降成本”改革和政策的着力点。“降成本”应该在企业能力之外着力。
税负肯定会构成企业成本的一部分。中国以间接税为主的税制结构,与以直接税为主的税制结构相比,肯定会让企业感受到更多的税收负担。但是,从总体上看,中国狭义的宏观税负(只算税收)在世界上也只能是中等偏上的水平。而且,过去几年,中国一直在实行积极财政政策,企业研发加计费用扣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中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等等,无一不是在减税。“营改增”试点也一直在强调减税,特别是新增不动产进项税额抵扣更是属于实实在在的减税政策。必须承认,政策从出台到最终落地,让企业真正感受到减税所带来的实惠,可能需要一段时间。这提醒我们,减税政策一定要结合有效的配套措施进行,否则政策预期落空就可能产生更多的负面效果。减税是相对而言的。企业感受到的是实际税负,因此,所有用名义税负进行测算的减税政策有必要重新加以评估。
狭义的税负问题相对容易应对。税收征管比政府的非税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等,要规范得多,严格得多。我们可以预期,随着税制改革的深化,减税政策的进一步落实,狭义的税收负担会更加合理。
企业税收之外的负担是最值得我们关注的。众所周知,房地产价格的高企最终会在房租上得到充分的体现。虽然不是所有企业要承受同样高水平的地租,但是地租吞噬企业利润问题不可小觑。实体企业为房地产行业集体打工问题不能不加以重视。长此以往,所有的投资者都期盼着成为收取地租的寓公,那么一个社会发展所需要的创新到哪里去追寻呢?从表面上看,不少制造业企业享受到招商引资所带来的低地租收益,但是,企业所雇佣的员工又哪能不考虑住房支出呢?
从表面上看,地租收入流向了房地产企业,但从根源上看,导致这种现象发生的根源在土地财政模式上。以卖地为中心的土地财政模式,使得各级政府只要有机会,就可以凭借土地实质上的地方所有制为自己谋取尽可能多的租金收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需要的是降低地租在社会收入中的份额。土地资源本来就是大自然赐予的,真正创造财富的人的劳动,应该让创新能够分享更多份额的收入。对于中国来说,这也是经济结构优化和产业升级所必需的。
这几年,政府取消了许多收费和基金项目,无疑这大大降低了企业的负担。但是,仅此还是不够的。从现实来看,各种行政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收入项目,需要逐一打开,分析这些收入项目是否还有必要存在。现实中的“收支两条线管理”并不妨碍具体支出与特定收入的相互挂钩。收入与支出应该有什么样的对应关系,需要一一分析。政府性基金收入项目更是专款专用,但一些项目的设立年头已久,多次续期是否还有必要,不能不深入讨论。在特定时期,特定的政府性基金收入项目保障了必要的公共服务的提供。而当公共服务提供所需要的基础设施已经较为完备,或者税收收入完全能够满足支出需求的时候,那么这样的政府性基金项目就应该退出历史舞台。行政性收费同样如此。政府支出与各类收入应该对应。各类预算收入应该尽可能统筹使用。国企分红和利润收入就应该更多地用于公共服务支出,由此可以降低征税收费和基金征收的压力。
现实中企业的负担有相当部分是隐形的。它们以市场服务收费的形式存在,企业支付价格从而享受到一对一的服务。形式上的公平不能掩盖实质上的不公平。一些行业协会的收费,并不是随行就市的收费,而代表的是协会背后的政府部门的力量。这样的行业协会,实际上是独家垄断经营,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行业协会,收费时大有占领高地,振臂一呼,就要企业响应之感。解决这种问题需要切断行业协会与政府部门之间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需要的是政府职能的转变。
有些收费项目不是行业协会在操办,甚至是以企业或中介机构的市场化业务的形式存在的。但是,这类企业或中介机构可能是所谓“潜规则”的具体执行者,背后仍然是政府部门或某些官员的力量。说穿了,这里仍然是权钱交易,只不过交易不再是企业或中介机构与官员之间直接进行的,甚至要从这里顺藤摸瓜一下子还不一定能够找得到。但是,交易各方心知肚明。解决这种问题,需要的同样的是政府职能的转变。
市场化改革不充分,也让一些企业在市场活动中利用自身垄断或准垄断地位,收取高额费用,而增加一般企业的负担。能源资源产品和一些公共服务高定价的背后,会让企业负担加重,这里需要的是价格体系的理顺。融资难融资成本高问题的背后,有金融业市场化程度不够的因素,这里需要的是放松金融规制。
从解决问题的途径来看,我们可以试着去解剖企业的各种负担,去寻找企业的各种支出的真正去处。当沿着这个方向去做的时候,我们可能会发现,一般的企业对有影响力的部门、行业协会、金融机构等又岂敢说三道四?而当等到问题发生时,往往是企业已经无法承受了,企业可能就会进入快速死亡通道。因此,解决问题之道仍然在政府职能的转变,必须以政府主动改革取代各种“倒逼式”改革方案。
在全面深化改革的今天,作为市场细胞的企业,不能因为企业之外的各类负担太重而无法很好地生存和发展。我们不能陷入无畏的争论:这项负担高吗?那项负担高吗?都说不高,都说自己不是让企业不能生存的因素,可是即使是很低的标准,数量多了,积少成多,结果会是什么?正常情况下,一根稻草压不死企业,一捆稻草压不死企业,可是,企业的负担已经很重了,再加一根,再加一捆试试。在国内外经济环境日趋复杂的今天,政府应该与企业同在。重要的是降低企业的各类负担。没有企业,就没有税收收入。(编辑 祝乃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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