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厅副厅长韩晓峰9日在北京表示,侦查机关以办案为名插手经济纠纷的案件近三年呈现逐渐下降的趋势。2016年1至11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受理不当立案的涉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1437件,经监督,公安机关撤销案件1182件。
当日,最高检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近年来全国检察机关加强产权司法保护工作有关情况,其中一个重点工作是加强对产权案件的立案监督,严查侦查机关以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选择性执法等问题。
据统计,2014年1月至2016年11月,共受理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涉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案件9238件,经监督公安机关已立案6361件;受理公安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涉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案件5950件,经监督公安机关已撤案5368件。
韩晓峰指出,2014年,全国检察机关共受理不当立案的涉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2801件,经监督,公安机关撤销案件2644件,两项数据均高于2015年的数据。2016年前11个月,两项数据分别为1437件和1182件。近三年此类案件呈现下降趋势。
韩晓峰表示,在司法实践中,检察机关除了可以通过受理当事人认为公安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向检察机关提出的申诉控告发现线索,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能工作中也会自行发现线索。
“做好这方面工作,最关键的是发现线索,即知情权,没有知情权就没有监督。”韩晓峰说,下一步将通过与公安机关建立刑事案件信息共享机制、关注网络媒体报道、设立网络舆情观察员等多种方式,不断拓宽监督线索知情渠道,通过刑事立案监督促进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保障各类产权主体的合法权益。
(原标题:最高检:侦查机关插手经济纠纷近三年逐年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