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多家航企公布延误赔偿方案 廉价航企依旧不赔)
《航班正常管理规定》实施后,国内42家航空公司公布了航班延误补偿标准,未来消费者在遭遇航班延误后,终于可以索赔有据。不过,在全服务航空公司纷纷表态按要求提供赔偿之时,包括西部航空、春秋航空、乌鲁木齐航空等廉价航空公司则表示,无论何种原因导致航班延误或取消,航企不提供经济补偿。
民航局表示,《航班正常管理规定》已于今年1月1日起实施。按照民航局关于做好该规章实施准备工作的总体部署,国内航空公司、机场已按照规章要求,对航空公司运输总条件、机上延误应急预案、大面积航班延误预案等进行了修订,连同旅客投诉受理渠道信息等报送民航地区管理局备案,同时向社会公布。
其中,国航表示,航班在经停地点延误或取消,或者国内航班发生备降,“无论何种原因,我们将向您提供餐食或住宿服务。”具体补偿条件及标准如下:由于机务维护、航班调配、机组等国航的原因,造成航班延误,国航将根据延误的实际情况,向旅客提供经济补偿。延误4小时(含)以上不超过8小时,每位旅客补偿人民币200元;延误8小时(含)以上,每位旅客补偿人民币400元。在赔偿标准上,国有三大航基本相似。
事实上,因延误不赔偿,廉价航企多次遭到诟病。春秋航空创始人王正华就曾直言,中国有少部分旅客没有契约精神,所以做廉价航空还是挺艰难。“我们经常遇见航班一延误,旅客就霸机,就吵闹要求赔钱等情况。事实上,我们卖票时已经明确标注,延误时不赔钱、不提供餐食等等,可有的旅客买了票,却对我们的规定不认账,这让航空公司颇为无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