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发改委网站获悉中办、国办日前印发《省级空间规划试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坚守底线是《方案》明确的原则之一,要求坚持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优先,把国家经济安全、粮食安全、生态安全、环境安全等放在优先位置,确保省级空间规划落实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和指标约束。
《方案》明确在海南、宁夏试点的基础上,将吉林、浙江、福建、江西、河南、广西、贵州等纳入试点范围,在9个省份开展省级空间规划试点工作。
发改委相关负责人对此表示,9个试点中,其中海南、宁夏是此前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批准的试点,选择其他7个试点省份,主要考虑了三方面因素。一是福建、江西和贵州是我国设立的首批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设立统一规范的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意见》,开展空间规划改革是试验的重点内容之一,因此将这三个省份纳入试点范围。二是吉林、浙江、河南、广西四省区的现有工作基础和相关条件较好,在吉林省开展试点也有利于进一步支持东北地区振兴发展。三是上述9个省份的国土面积、资源本底、地形地貌、发展水平、陆海统筹等方面情况各不相同,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有利于丰富试点探索经验、校验试点成效并向全国复制推广。
《方案》要求明晰规划思路。遵循国土开发与承载能力相匹配、集聚开发与均衡发展相协调、分类保护与综合整治相促进、资源节约与环境友好相统一的理念和方法,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优化空间组织和结构布局,提高发展质量和资源利用效率,形成可持续发展的美丽国土空间。
《方案》提出统一规划基础。统一规划期限,空间规划期限设定为2030年。统一基础数据,完成各类空间基础数据坐标转换,建立空间规划基础数据库。统一用地分类,成空间规划用地分类标准。统一目标指标,综合各类空间性规划核心管控要求,科学设计空间规划目标指标体系。统一管控分区,以“三区三线”为基础,整合形成协调一致的空间管控分区。
《规划》强调,要绘制规划底图。根据不同主体功能定位,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产业布局、人口集聚趋势,以及永久基本农田、各类自然保护地、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保护等底线要求,科学测算城镇、农业、生态三类空间比例和开发强度指标。按照严格保护、宁多勿少原则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按照最大程度保护生态安全、构建生态屏障的要求划定生态空间;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统筹考虑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需要,划定农业空间。
对于“多规合一”与空间规划的关系,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2014年8月,我们和国土、环保、住建四个部门在全国选择28个市县,开展“多规合一”试点。当时的思路是推进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的“合一”,“多规合一”的对象既包括发展类规划,也包括空间类规划。但随着试点实践和理论探索的深入,各方面都逐渐倾向于,首先推进空间类规划的“多规合一”,后期再整合发展类规划和空间类规划。此后发布的中央文件也对这一问题进行了明确,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础统筹各类空间性规划,推进‘多规合一’”,《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提出,“整合目前各部门分头编制的各类空间性规划,编制统一的空间规划,实现规划全覆盖”。
因此,明确了“多规合一”的对象是空间性规划,也就明确了“多规合一”与空间规划的关系,编制空间规划、构建空间规划体系是目标,推进“多规合一”是手段、是过程。开展省级空间规划试点也就是省域“多规合一”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