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保监局在对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所属潍坊中心支公司保险业务经营情况进行检查时发生一起“窃听事件”。目前,英大公司相关责任人已被停职。为何保险公司会安装“窃听”设备,系何人所为?涉事公司将面临怎么样的处罚?类似事件如何避免?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保险公司窃听检查组谈话已被查出资金等问题
记者了解到,去年山东保监局按照“抓服务、严监管、防风险、促发展”的原则,强化风险风范,并派出多个检查组到各地进行检查。2016年12月至2017年1月,山东保监局依法对英财险山东分公司及其所属潍坊中心支公司保险业务经营情况开展现场检查。
但在检查过程中,发生“窃听事件”。据山东保监局介绍,检查组于2017年1月6日发现英大财险潍坊中心支公司在该公司提供的检查人员工作场所内安装了2部智能窃听装置,用于窃听检查组调查谈话及工作交流内容。
据了解,窃听设备为一台苹果手机和一支录音笔,被用透明胶带粘贴在坐椅下方。至于是网传的透明胶带脱落后才被检查人员发现,还是检查人员主动发现,英大财险和山东保监局都没有给出具体说明。
经山东保监局进一步查实,安装窃听设备一事系该公司主持工作的副总经理鲁文涛、综合部临时负责人韩涛、代理人杨长浩、财务辅助岗人员崔昭等人蓄意串通、共谋所为,意欲窃取检查组重要谈话内容,以便进一步干扰、妨碍、对抗监管检查。
在窃听检查组谈话背后,英大财险公司潍坊中心支公司被检查出不少问题。山东保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检查时发现,潍坊中支存在设立大额账外资金、代理业务手续费不真实、报销虚假费用等违规问题。
保监部门称“窃听”影响恶劣公司相关责任人已被停职
事件发生后,山东保监局于1月11日在驻济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保险专业机构和各保险行业协会等范围内,对这一事件进行了通报,称“检查过程中,英大财险潍坊中心支公司采取严重失当行为,干扰、妨碍、对抗监管检查,性质极其严重,影响极为恶劣。”
山东保监局进一步指出,这一行为严重违反了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规定。据了解,违反这条规定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限制其业务范围、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或者吊销业务许可证。
对上述“窃听”问题及检查发现的设立大额账外资金等问题,山东省保监局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责任,从严从重处罚,并保留采取进一步监管措施的权利。
在通报中,山东保监局表达出对“窃听”的愤慨和遗憾:“在依法治国、全面推进法治国家建设的伟大进程中,在全民学法、懂法、守法的现代社会里,作为一个国有金融企业的高管、员工,采用这样严重失当的手段对抗监管检查,其职业操守、公民道德、法律意识需要认真检省!”
英大财险相关负责人对新华社记者表示,公司完全拥护和服从山东保监局通报决定,并从中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立即组织全系统进行自查整改,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同时责成山东分公司认真配合监管部门协助调查。英大财险山东分公司提供的材料称,目前已对事件涉及的潍坊中支副总经理鲁文涛、综合部临时负责人韩涛、代理人杨长浩、财务辅助岗人员崔昭作出立即停职处置。
“在监管部门作出处理决定后,将认真研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相关经营机构及相关责任人。山东分公司将积极配合山东保监局做好后续调查检查工作。”英大财险公司相关负责人说。
如何防范“窃听风云”重演?
对于英大财险公司相关工作人员被查出以手机等设备窃听检查组调查谈话一事,不少网友表示这是一场“闹剧”,但同时也有网友认为,应严格查处相关对抗检查事件,相关部门在督查、巡视、检查工作中应更加注重保密性,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部分专家和网友认为,对非法窃听应加大法律制裁力度,以儆效尤。山东新亮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新亮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被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英大财险公司相关人员窃听对抗的是主管部门行政检查,后果影响相对较为严重。”他说。
除了英大财险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以窃听手段对抗行政检查外,近年来在国际政治领域、国内纪律检查领域的监听、泄密案件也时有发生。王新亮说,随着现代信息的发达,相关部门在检查执法等过程中需更加重视保密工作。
在英大财险窃听检查组谈话这一事件中,山东保监局的通报称,是在“该公司提供的检查人员工作场所”发生的。对此,“小苗”等网友认为,除了现场检查外,检查人员专门的工作场所不能单纯靠被检查单位提供。
(原标题:英大财险潍坊公司“窃听门”事件追踪:如何防范“窃听风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