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电产能控制再出重拳
多地燃煤发电机组将部分停建缓建
□本报记者 刘杨
国家能源局日前下发十一省(区)新建燃煤发电机组停建清单,涉及西北地区的甘肃、宁夏、内蒙、青海、陕西、新疆,华北地区的山西省,华中地区的河南省,华东地区的山东省,以及华南地区的广东省。
业内人士指出,本次停建清单的发布是能源局2016年以来第二次出手调控燃煤发电机组产能。随着煤电调控政策持续推进,“十三五”期间燃煤发电机组新增产能有望得到有效抑制。在环保政策进一步趋严的背景下,未来将提高煤电淘汰标准,加大落后产能出清力度,火电厂特别是一些环保不达标的小电厂或面临破产清算的局面。
压减投产规模
根据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关于衔接广东省“十三五”煤电投产规模的函》,“十三五”期间,广东煤电投产规模控制在390万千瓦以内。为进一步压减煤电投产规模,包括已纳入规划的2项320万千瓦煤电项目以及已核准(在建)的7项902万千瓦煤电项目需推迟到“十四五”及以后(规划与核准在建总计1222万千瓦),并结合广东电力供需形势、煤电规划建设风险预警等因素逐步建设投产。
除广东省外,国家能源局对甘肃、山西、河南等十省份发布了关于衔接“十三五”煤电投产规模的函。文件要求,为实现到2020年全国煤电装机规模控制在11亿千瓦以内的目标,推迟及压减各省多项煤电项目及“十三五”煤电投产规模。
经梳理,本次国家能源局发文涉及的十一个省(区)停建项目共计装机容量2221万千瓦,约占2016年新增煤电装机容量的55%。根据规划,“十三五”期间,上述十一省(区)煤电后续投产装机容量将压减到合计7043万千瓦以内。中信证券研究部崔霖分析认为,若按照2016年十一省(区)占比估算,预计全国后续投产煤电装机容量达到12800万千瓦左右。若考虑气电后续约3200万千瓦的装机容量,预计2017年-2020年每年新增火电装机容量4000万千瓦左右,而“十三五”规划中提及的关停规模为2000万千瓦。
2016年,国家能源局为力保煤电有序发展,避免煤电行业出现产能过剩风险,相继发布了《关于促进我国煤电有序发展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煤电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关于建立煤电规划建设风险预警机制暨发布2019年煤电规划建设风险预警的通知》三份重磅文件。分析人士指出,国家能源局此次发布的十一省(区)停建火电机组的文件,正是对上述三份文件要求的落实,将进一步促进煤电行业有序发展。
抑制新增产能
国家能源局局长努尔·白克力表示,近年来煤电装机规模快速增加,煤电产能过剩潜在风险逐步显现。业内人士预计,2016年新增的火电装机规模将超过5000万千瓦。若按此态势发展下去,火力发电厂可能在未来三至五年内陷入类似钢铁、煤炭企业一样的困境。
“特别是一些环保不达标的电厂,将来可能倒闭。”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总经济师张树民说,“全国约15亿千瓦的电力总装机量中,单火力发电就占到9亿多。每年要燃烧20多亿吨煤,产生大量废渣、废气及环境污染问题。”
崔霖表示,“整体来看,火电利用小时数将在‘十三五’期间延续下降的趋势。”燃煤发电的经济性主要取决于煤价、利用小时、上网电价、发电煤耗等因素,利用小时数下滑对煤电业绩存负面影响。
根据《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到2020年全国燃煤发电装机容量控制在11亿千瓦以内,需要取消及推迟煤电建设1.5亿千瓦。本次发函是能源局2016年以来第二次出手调控燃煤发电机组产能,推迟9个项目共计1222万千瓦煤电装机建设。结合2016年9月在全国范围内取消15个共计1240万千瓦煤电项目,国家层面的煤电产能调控已完成2462万千瓦。长江证券认为,随着“取消一批,缓核一批,缓建一批”煤电调控政策持续推进,“十三五”期间燃煤发电机组新增产能有望得到有效抑制。2017年电力需求有望保持在3%-5%左右的增速,火电装机增长将得到有效抑制,电煤价格整体处于震荡下行态势,利好电力板块。建议关注有望受益于电改降低成本的三峡水利,以及分红比例高且未来产能有望增大的长江电力和川投能源。
安信证券邵琳琳称,“根据测算,若2020年煤电装机控制在11亿千瓦,2017年-2020年全社会用电量增速达到5%,则2020年煤电利用小时数为4200小时,与2015年的利用小时数水平相当。若煤电控制产能扩张政策得到落实,煤电利用小时数快速下滑的趋势将得到缓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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