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资20条: 中国拥抱“全球化” 打出新牌
记者 郭丽琴 任小璋
当全球都在猜测即将就任的特朗普团队是否会动用贸易保护主义“弹药”之际,中国政府在新年伊始祭出了一份拥抱“全球化”的吸引外资大礼。
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17日在达沃斯世界经济论坛发表主旨演讲时传递出重要信号:力挺全球化,中国的大门始终向世界敞开。
几乎同一时间,中国政府网发布了《国务院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措施的通知》(下称“引资20条”)。在诸多接受第一财经记者采访的业内人士和专家看来,这份通知里的20条措施,每一条都堪称重磅,直指外资对华市场准入的痛点。
相比以往被欧美大力呼吁的中国服务业领域开放,引资20条中引入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引起了更多业内人士的关注。
让一些亲历者期待的是,与以往通过上海自贸区等地方试点推进外资准入改革的方式不同,此次引资20条直接由国务院统一部署,自上至下推动改革。
联合国贸发组织投资司官员梁国勇对第一财经记者评论称,引资20条的推出很及时,反映了中国积极扩大对外开放的重大决策。他表示,中国吸引外资面临双重压力:低收入国家竞争造成外资的“分流”效应;工业化国家的政策措施可能加剧外资“回流”。特别是在工资和制造成本不断上升的背景下,如何保持在吸引外资(特别是寻求绩效型外资)方面的国际竞争力成为各界关注的重要问题。
核心是破除垄断
引资20条中最受关注的部分是“进一步创造公平竞争环境”。其中第八条称,各部门制定外资政策,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4号)(下称《意见》)规定进行公平竞争审查。
这也是首次在外资政策相关法规中引入“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概念,意即“破除行政垄断”。
一位曾在外资领域耕耘多年的业内人士对第一财经记者称,他之所以关注这一部分,是因为这最能反映出监管环境的变化,“创造公平竞争环境”看起来让人充满期待又雄心勃勃,但是否能落实还需持续关注。
另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则对第一财经记者称,表面看,这只是外资领域的政策,但核心是打破垄断。比如,若要开放服务业,意味着打破行业中的垄断问题,不仅要打破经济垄断,更要限制行政垄断,才能移除市场进入壁垒。
2016年7月,中国《反垄断法》正式出台8年之后,清理以“红头文件”为代表的行政垄断正式启动了顶层设计——国务院印发了《意见》,当月开始实施。
根据公开资料统计,《意见》出台后,截至去年底,江苏、北京、湖北、陕西、辽宁、宁夏等12个省市区已相继出台了相应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的意见。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宁吉喆去年底出席国务院政策吹风会时专门强调,公平竞争是这次引资20条重点重申的原则和要解决的问题。外商投资企业是中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跟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一样,都是我们企业的主体。中国政府一贯要求,对内资外资企业一视同仁,公平对待。
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方面,他尤其强调,由于我们外资的管理涉及多个部门,国务院要求各部门在出台关于外资的政策时,都必须进行公平竞争审查,事先公开征求意见,这就从制度上进行保证。同时,还要求各部门、各地区严格贯彻国家的政策法规,确保政策法规执行的一致性,不得擅自增加对外商投资企业的限制,这样就能保证政策的稳定性、可预期性、公开透明。
此外,“公平竞争”项下,还包括公平审核外资企业的业务牌照和资质申请;公平参与标准化的工作;公平参与政府采购;公平保护知识产权;公平融资环境渠道和条件;公平注册资本制度。
本次重磅政策的出台背景在于,对内,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之时,吸引外资是必然选择,在短期稳增长和创造就业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
梁国勇表示,从国际环境来看,当前资本和金融项目巨额逆差,引导国际资本流入对国际收支平衡至关重要。再者,主要发达国家(特别是美国)的政策动向可能导致外资撤资、产能回流加剧,需要在政策方面推出未雨绸缪的应对措施。
效果还需观察
改革开放以来,积极引进外资一直是中国经济发展外向型战略的一个核心元素。但在政策发布和执行过程中,一直伴随着学术界对中国引进外资的实际成绩、外资在中国经济中扮演的角色和作用,以及未来外商对华投资前景与政策这三个重要问题的反思与争论。
对于引资20条的出炉,从专家到地方政府再到企业,都对第一财经记者表达了欢迎的态度,但却对落地仍然抱有观望心理。
苏州市商务局局长吴新明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引资20条的重点之一是提高利用外资的水平,他们于去年9月出台、12月印发的《苏州市政府印发关于加强招商引资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苏府办[2016]282号)(下称《若干意见》)总体上跟引资20条的要求一致,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苏州下一步在引入外资上的方向。
吴新明表示,《若干意见》主要思路是在扩大对外开放上,提出服务业要进一步加大利用外资;在对制造业的外资利用上,根据苏州特点,明确了下一步投资的重点产业方向;同时还提出要加大对外资总部功能机构的招商引资。
一位在北方某外资园区工作的负责人对第一财经记者说,这是很大的利好,这样的力度意味着其今年的工作会很忙,“过去几年,曾有过一些优惠政策,现在可能会再次恢复。”
从开放角度说,此次力度颇为惊人,比如,过去十年,美欧一直通过各种外交途径呼吁中国推进的服务业准入,这次有了明确规定。根据引资20条,服务业重点放宽银行类金融机构、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保险机构、保险中介机构外资准入限制,放开会计审计、建筑设计、评级服务等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推进电信、互联网、文化、教育、交通运输等领域有序开放。
对外经贸大学中国WTO学院执行院长屠新泉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中国的改革开放重点在顶层设计,按行业逐次推进,尤其是服务业开放,都有很强的行业性,主要阻力在行业监管。
“这次是从上到下的开放,就是按行业开放,因为中央管理是按行业来的。“他说。
另一位核心观察人士则对第一财经记者称,目前的政策还需要再观察,并听取民企、外企的评价。国内改革任重道远,来自各方面的阻力还不小。这些是迟早必须要做的事,但目前能切实落实多少,还看不清楚。
一位长期在长三角产业园区操作跨国公司对华投资业务的律师对第一财经记者称,引资20条中,“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对外资的诱惑很大,但不清楚地方会如何操作,如何定义“最低价格”也有待澄清。
该律师表示,当前政策中,苏州和无锡的工业用地价格多在20万元/亩的水平,但是,“砍砍价”可以拉到15万元/亩。那么如果最低价格定义是20万元,其实70%的折扣和目前实际执行是差不多的,但如果是按照15万元来算,则会是相当大幅的优惠。
另一位常年在美国硅谷从事创新企业孵化器的CEO在看到政策后,关注到了这一条:对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创办科技型企业,给予中国籍公民同等待遇。对外籍高层次人才及其外籍配偶、子女申请办理多次签证或者居留证件的,依法依规提供便利。
她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这对于考虑回国创业的人士确实是一个便利因素。但实际上,从她在国内的经历来看,很多愿意找到她合作的创业团队或是地方政府,都曾经提到帮助在当地安家落户的便利政策。
“作为投资,这是利好,但是决策,还需要通盘考虑整体的状况。”她说。
国家发改委负责人17日在网站答记者问称,这次国务院印发的引资20条已经包括了详细的分工方案,每一条措施都有明确的责任单位。引资20条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主动作为,强化责任,密切协作,还要求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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