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政府网1月23日消息,国务院发布《关于批准佳木斯市城市总体规划的通知》,原则同意《佳木斯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通知指出,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和水平,统筹做好佳木斯市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各项工作,逐步把佳木斯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和谐宜居、生态良好、设施完善、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城市。
通知提出,加强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整治与改造,城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应当统筹考虑为周边农村提供服务。根据市域内不同地区的条件,重点发展县城和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重点镇,优化村镇布局,促进农业产业化和农区、垦区、林区经济协调发展。
通知要求,建立以公共交通为主体,各种交通方式相结合的多层次、多类型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方便不同交通方式的换乘。做好停车场规划布局,推动城市停车场建设。坚持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统筹规划建设城市供水水源和给排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积极有序地开展地下综合管廊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