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今年公立医疗费用增幅要低于10%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25日举行吹风会介绍《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有关情况。《意见》提出,通过推行“两票制”,开展药品价格谈判,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等措施,进一步降低药品虚高的价格,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国务院医改办主任、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王贺胜表示,2017年全国公立医院医疗费用平均增长幅度控制在10%以下。《经济参考报》记者了解到,医疗费用控制目标未来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调整一次。
针对目前中国药品质量参差不齐、部分药品价格虚高等这些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意见》从生产、流通、使用全链条、全流程提出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改革举措。《意见》指出,在生产环节关键是提高药品质量疗效。在流通环节重点整顿流通秩序,改革完善流通体制。一是推动药品流通企业转型升级,健全城乡药品流通网络。二是推行药品购销“两票制”,争取到2018年在全国推开。三是落实药品分类采购政策,降低药品虚高价格。四是加强药品购销合同管理,违反合同约定要承担相应的处罚。五是整治药品流通领域突出问题,依法严惩违法违规企业、医疗机构及相关责任人员,并记入不良信用记录。六是建立药品价格信息可追溯机制,促进价格信息透明。七是积极发挥“互联网+药品流通”的优势和作用,方便群众用药。
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仍然是本轮医改的重要目标之一。对此《意见》强调,在使用环节要改革调整利益驱动机制,使药品回归治病本源。一是公立医院要优先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强化药物使用监管,促进合理用药。二是进一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严格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三是强化医保规范行为和控制费用的作用,大力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促使医疗机构主动规范医疗行为。四是积极发挥药师在合理用药方面的作用。
在促进合理用药、降低群众医疗费用负担方面,王贺胜表示,将进一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取消药品加成,理顺医疗服务价格,落实政府投入责任,加快建立公立医院补偿新机制。对各地医药费用增长幅度进行量化管理,并落实到具体医疗机构。2017年,全国公立医院医疗费用平均增长幅度控制在10%以下。
“让群众受益,让群众有更多获得感,这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的出发点和立足点。”王贺胜表示,未来药品的质量更加安全,药品价格更加合理。通过推行“两票制”,开展药品价格谈判,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等措施,进一步降低药品虚高的价格,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
不过,医疗费用控制是一项系统工程,尽管这一目标已经逐步得到公立医院高度重视,由于医疗费用不合理性增长现象仍然存在,医疗卫生体系整体均衡程度依然呈恶化趋势。根据人社部发布的《中国社会保险发展年度报告》,从2009年至2015年,职工医保支出年平均增长幅度接近20%。
遏制医疗费用过快上涨仍将有赖于各项改革的协同配合。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的专家表示,要达到全国医疗费用增长幅度降到10%以下的目标,需要推动三医联动,统筹推进医疗保障、医疗服务、药品供应、公共卫生、监管体制等综合改革。同时,对于医药行业来说,医疗费用增速大降,实际上也会影响医药行业增速,2016年医药行业增速在经历显著放缓之后呈现复苏态势,如何维持医药行业运行的质量值得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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