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提出了明确要求。本届政府成立伊始就把转变职能、简政放权当作开门第一件大事。其中,对外资准入制度进行改革,是极为重要的一项。
2016年9月3日,国务院提请审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等四部法律的修正案(草案)》获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修改的核心内容是要把外商投资企业设立逐案审批改为备案管理。这一做法,改变了沿用30余年外商投资全面审批管理制度。
原来需要20个工作日的审批,现在平均3个工作日就完成备案
“从一个月到两天,这是质的飞跃!我们公司实实在在感受到了备案制给外资企业带来的巨大便利。”安道拓(中国)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感叹道。
该公司作为该跨国集团在中国的地区总部,由于公司在全球范围内拆分上市,2016年在国内进行了多次变更。公司负责人表示,改革前 “工作人员常常往返奔波于公司和窗口之间,非常耗费人力和时间,我们预留给商委审批的时间表通常是一个月”。改革后,该公司10月23日提交备案申请,10月24日即获通过,11月8日就从上海市工商局领取到了新的营业执照。
备案管理与逐案审批有着本质区别。不涉及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外商投资企业或其投资者通过网络提交备案信息,并承诺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须提交纸质材料。备案机构仅进行形式审查,企业领取备案回执也不是强制性要求。备案属于告知性备案,不是企业办理其他手续的前置条件,备案信息可以在工商登记前提交,也可以在工商登记之日起30日内提交,是方便企业、服务企业的“真备案”制度。
备案制改革自2016年10月1日起全面实施以来,至当年12月,全国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2.7万件,占同期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事项总量的95.3%,实现了改革预期目标。投资者报送材料由平均10多份缩减至5-6份,且直接通过系统提交电子文档,无需提供纸质文件,各地办理时间由平均20多个工作日统一缩减至3个工作日。
中国投资环境法制化建设正在加强,外资有理由继续看好中国
2016年10月25日上午,长沙市政务服务中心9号窗口,长沙市商务局局长高伟向长沙海嘉建设有限公司的负责人颁发了该市第一张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备案回执。该负责人拿到备案回执后表示,“很高兴成为长沙第一家取得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备案回执的企业,通过备案系统在线提交资料方便快捷,提高了办事效率,节约了企业成本,为我们继续在长沙发展增强了信心”。
这信心根本上源于我国致力营造宽松有序的投资环境。商务部副部长王受文曾在杭州G20峰会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修改外资企业法等四部法律,以后外资企业到中国来,除非经营的是负面清单中的业务,否则都不需要审批,这体现了中国投资环境法制化建设正在加强,对于外商投资环境的改善很有意义。
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通过第三方机构初步了解了北京、上海、天津、深圳、广州等地外国投资者评价。外国投资者普遍表示,备案制改革真正体现了简政放权、协同监管的要求,为外商投资企业提供了更为宽松和便捷的外部监管环境,简化和缩短了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和变更的程序。
普华永道等第三方机构对率先进行备案制改革试点的上海自贸试验区的联合评估显示,82% 的受访企业反映营商环境进步明显,95% 以上的企业看好后续发展。新华社、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等机构的问卷调查结果显示,企业对自贸试验区政府部门服务效率、企业设立便捷度、办事透明度等都打了高分。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开展的评估显示,90.9%的受访企业认为该项试点会促进外资“大幅增加”或“有所增加”;所有受访企业都认为办理投资手续的便利程度“有所提高”或“明显提高”,体现了政府部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改革方向。
商务部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我国吸引外资连续24年保持发展中国家第一位。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的一项调查结果显示,中国在2016—2018年仍然是外资十分看好的投资目的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