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发改委网站6日消息,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7号,简称《若干意见》)。为全面把握《若干意见》精神,记者采访了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
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明确开发区的定位对于做好开发区工作十分重要。在这个问题上,必须统一思想、统一认识、统一行动。《若干意见》关于开发区的功能定位提了三点要求。第一,开发区要坚持以产业发展为主,成为本地区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发展平台。应该看到,开发区是我国实体经济特别是制造业的重要载体。必须牢牢坚持产业定位,为振兴实体经济创造好的环境。第二,开发区要科学规划功能布局,突出生产功能,统筹生活区、商务区、办公区等城市功能建设,促进新型城镇化发展。要防止有些地方打着开发区建设的旗号,大量圈占土地大搞房地产开发。第三,开发区要继续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首要任务,着力为企业投资经营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配套完备的设施、共享便捷的资源。营商环境是开发区的立身之本、最大竞争力,这个特点不能弱化、只能加强。
关于不同类型开发区的发展方向,《若干意见》明确提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等国家级开发区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突出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工贸易等产业特色,主动对接国际通行规则,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水平园区,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园区品牌。这方面,我们有些开发区已经积累了一定经验,比如中关村科技园区、苏州工业园区、上海张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下一步,要打造更多、更强的国家级开发区。省级开发区数量多,是我国开发区整体发展能否上台阶、上水平的关键和基础。对此,《若干意见》提出,省级开发区要依托区域资源优势,推动产业要素集聚,提升营商环境国际化水平,向主导产业明确、延伸产业链条、综合配套完备的方向发展,成为区域经济增长极,带动区域经济结构优化升级。
此外,《若干意见》还提出,推进东部地区现有开发区转型升级,支持中西部地区、东北地区进一步完善开发区软硬件环境,鼓励跨区域合作共建开发区。围绕“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建设,建设一批转型升级示范开发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