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印发了《“十三五”促进就业规划》(国发〔2017〕10号,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明确了“十三五”时期促进就业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是近期指导全国促进就业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对此表示,《规划》对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村劳动力、困难群体、化解过剩产能职工等重点群体的就业工作作了政策设计和制度安排。
一是切实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规划》提出,要继续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就业工作首位。着力支持科技含量高的智力密集型产业发展,开发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的高质量就业岗位。结合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开发岗位,统筹实施基层服务项目,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中西部地区、中小微企业就业。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健全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增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能力。
二是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规划》提出,要建立健全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引导农村劳动力外出就业、就地就近就业。合理引导产业梯度转移,创造更多适合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机会。加强劳务协作,积极促进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非建档立卡的农村低保对象、贫困残疾人中的劳动力稳定就业和转移就业。
三是强化困难群体就业援助。《规划》提出,要对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开展实名制动态管理和分类帮扶,提供“一对一”就业援助,做到零就业家庭“产生一户、援助一户、消除一户、稳定一户”,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通过公益性岗位托底帮扶一批确实难以通过市场就业的大龄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实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有劳动能力的成员至少有一人就业。
四是高度重视化解过剩产能职工安置工作。《规划》提出,要将职工安置摆在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突出位置。通过分类施策、精准发力,拓宽分流渠道,加强转岗再就业帮扶。落实通过失业保险基金发放稳岗补贴等扶持政策,引导钢铁、煤炭等困难行业企业以协商薪酬、灵活工时、培训转岗等方式稳定用工。充分发挥中央奖补资金作用,通过转岗就业创业、托底安置、内部退养等多种方式妥善安置职工。
此外,《规划》还提出要做好军队转业干部和退役士兵的接收安置工作,重视青年群体就业工作,统筹做好残疾人、少数民族劳动者、退役运动员、戒毒康复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等群体就业工作,消除针对特定群体的就业歧视,营造公平就业环境。
(原标题:发改委:十三五促就业规划对四类重点群体作了政策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