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发改委2月8日消息,深入推进特色小(城)镇建设与脱贫攻坚战略相结合,加快脱贫攻坚致富步伐,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开发银行印发关于开发性金融支持特色小(城)镇建设促进脱贫攻坚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要求,一是坚持因地制宜、稳妥推进。从各地实际出发,遵循客观规律,加强统筹协调,科学规范引导特色小(城)镇开发建设与脱贫攻坚有机结合,防止盲目建设、浪费资源、破坏环境。二是坚持协同共进、一体发展。统筹谋划脱贫攻坚与特色小(城)镇建设,促进特色产业发展、农民转移就业、易地扶贫搬迁与特色小(城)镇建设相结合,确保群众就业有保障、生活有改善、发展有前景。三是坚持规划引领、金融支持。根据各地发展实际,精准定位、规划先行,科学布局特色小(城)镇生产、生活、生态空间。通过配套系统性融资规划,合理配置金融资源,为特色小(城)镇建设提供金融支持,着力增强贫困地区自我发展能力,推动区域持续健康发展。四是坚持主体多元、合力推进。发挥政府在脱贫攻坚战中的主导作用和在特色小(城)镇建设中的引导作用,充分利用开发性金融融资、融智优势,聚集各类资源,整合优势力量,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共同支持贫困地区特色小(城)镇建设。五是坚持改革创新、务求实效。用改革的办法和创新的精神推进特色小(城)镇建设,完善建设模式、管理方式和服务手段,加强金融组织创新、产品创新和服务创新,使金融资源切实服务小(城)镇发展,有效支持脱贫攻坚。
意见提出七大主要任务,包括加强规划引导、支持发展特色产业、积极开展试点示范、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建立长效合作机制等。其中,开发银行加大对特许经营、政府购买服务等模式的信贷支持力度,特别是通过探索多种类型的PPP模式,引入大型企业参与投资,引导社会资本广泛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