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这是我国第一个关于各类开发区的总体指导文件。《若干意见》把改革放在重要位置,支持鼓励地方结合实际大胆探索。其中,在推进开发区建设和运营模式创新方面,支持以各种所有制企业为主体投资建设、运营开发区,或者托管现有的开发区。鼓励以PPP模式进行开发区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类项目建设。支持符合条件的开发区开发运营企业在境内外上市、发行债券融资。
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介绍,相关措施还包括:
——完善开发区管理体制。开发区管理机构作为所在地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要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进一步整合归并内设机构,集中精力抓好经济管理和投资服务。各地要加强对开发区与行政区的统筹协调,充分依托所在地各级人民政府开展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和市场监管,减少向开发区派驻的部门。推行政企分开、政资分开,实行管理机构与开发运营企业分离。
——促进开发区整合优化发展。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要积极探索建立开发区统一协调机制,避免开发区同质化和低水平恶性竞争。鼓励以国家级和发展水平高的省级开发区为主体,整合区位相邻、相近的开发区,对小而散的各类开发区进行清理、整合、撤销,建立统一的管理机构、实行统一管理。
——提高开发区行政管理效能。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要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将能够下放的经济管理权限,依照法定程序下放给开发区。对于开发区内企业投资经营过程中,需要由所在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逐级转报的审批事项,探索取消预审环节,可由开发区管理机构直接向审批部门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