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部门、司法机关要严格落实法律职责,坚持“严”字当头,依法加大监管力度,严惩重处污染违法犯罪行为,让生态环保法律制度的牙齿有力“咬合”。
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组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依法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议落实情况的调研报告这样建议。这份报告23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2018年5月,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召开。2018年7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门加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依法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议。今年6月至9月,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决议贯彻落实情况的专题调研。
调研报告显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体系和能力建设不断加强。2019年,全国共下达环境行政处罚决定书16.28万份,罚没款数额总计118.78亿元。2018年以来,全国公安机关共破获污染环境案件1.2万起。
司法保障更加有力。2018年以来,各级人民法院共受理一审环境资源刑事案件8.9万件,民事案件近51万件,行政案件12.3万件。2018年8月以来,各级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3.5万人,依法加大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犯罪行为的惩治力度。
同时,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部门投入力度持续加大,2019年全国财政生态环保资金支出超过1万亿元,比2018年增长11.9%。10%的环保技术实现国际领跑,环保技术装备专利数位列全球第一。
调研报告同时指出,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制度体系还不够完善,法律责任落实有待加强,执法监管能力水平需进一步提高。
调研报告建议,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不断织密法治网,同时要充分运用法律手段,推动污染防治工作深入开展。执法部门、司法机关要严格落实法律职责外,还要加强基层环境执法能力建设,提高执法监管水平,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大对破坏生态环境案件的起诉力度,加强检察机关提起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工作。(记者高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