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唐山市迁安法院诉讼服务大厅内人头攒动,136名农民工正在排队领取他们被拖欠的工资。领到钱的他们笑逐颜开。
2018年4月至5月,河北某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与唐山某人力资源公司签订了岗位承包合同,合同约定由唐山某人力资源公司承包河北某钢铁有限集团公司的相关岗位。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唐山某人力资源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长达一年多,涉及工资款项30万余元。
无奈之下,2020年10月,白某金等136名农民工以追索劳动报酬为由将唐山某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河北某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诉至法院。2020年11月,迁安法院判决后,河北某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向迁安法院递交了上诉状。诉讼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又积极联系各方当事人。
由于唐山某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因涉嫌刑事犯罪正在羁押,而且该公司亦无能力给付农民工工资,工作人员便将重心放在河北某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上。一方面,他们多次与该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法务部门沟通联系,对其释法明理,使其从消极应诉转变为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另一方面,耐心做好136名农民工及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思想工作,缓解对立情绪,说服他们正视企业现状。最终,136名原告主动放弃部分诉讼请求,与该公司达成调解协议,由河北某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按判决给付136名农民工工资金额的60%先行给付,该公司撤回上诉。2020年12月,136名农民工全部领取了工资,涉及款项21万元。(记者 李昱霖 通讯员 张倩 孙玉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