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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发布关于进一步推动企业上市和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其中提出,推动企业多层次市场上市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到境外上市,支持优质红筹企业回归A股上市,支持上市公司拆分子公司在境内外上市。支持国有企业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推动不同类型的优质国有企业在境内相应板块上市。吸引外地优质企业到深交所上市,引导上市公司募集资金更多投资深圳。发挥深交所科交中心作用,提供从IP(知识产权)到IPO(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链条综合服务,促进资本市场与技术市场高效联通。加强与全球主要证券市场的合作,推进上市公司出海融资发行全球存托凭证(GDR),吸引境外优质上市公司来深交所发行中国存托凭证(CDR)。对拟在境内上市并完成股份制改造及上市辅导的给予最高150万元奖励;对在境外上市的给予最高80万元奖励;对首次在新三板挂牌的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进入创新层的再给予最高30万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