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日,记者从洛阳市文广旅局了解到,根据省政府下发的《关于向郑州市洛阳市和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下放部分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通知》,该局承接的省文旅厅下放的12项权限已全部承接到位。
此次省级权限下放涉及洛阳市文广旅系统的12项分别为:行政许可5项,行政确认1项,其他职权1项,行政处罚5项。下放主要采取授权、直接下放、委托下放相结合的方式。
其中,行政许可和行政确认事项包括:艺术品进出口经营活动审批;旅行社设立许可;小功率的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订购证明核发;举办区域性广播电视节目交流、交易活动审批;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许可证(乙种)审批;降低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资格确认。其他职权事项包括:四星级旅游饭店的星级评定。
行政处罚事项包括:对没有建立“五项制度”,发现印刷经营违法行为未主动报告,变更许可证主要登记事项未备案,单位内部印刷厂未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等行为的行政处罚;对未经批准接受委托印刷境外出版物,或未将印刷的境外出版物全部运输出境等行为的行政处罚;对擅自兼营,擅自兼并其他印刷业经营者,设立新的印刷业经营者未按规定办理手续、转让许可证等行为的行政处罚;对擅自设立从事出版物印刷经营活动企业或擅自从事印刷经营活动的行政处罚;对出版物发行活动违法行为的处罚。
截至4月底,涉及洛阳市文广旅系统的行政审批和确认事项均可通过洛阳市文广旅局设在洛阳市民之家三楼A04服务窗口提交申请材料,严格按照程序受理并限时办结,所涉事项的审批不收费用。相关信息将在洛阳政务服务网统一进行公示。
另外,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将严格按照要求稳步开展承接后的各项工作,将执法关口前移,主动与相关市场主体对接,开展普法教育和行政指导工作,进一步提高相关市场主体的守法经营意识。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提醒广大市民,如果遇到此类违法行为,可拨打热线进行投诉举报,执法人员将依法依规处理,切实维护广大市民的合法权益。(记者 李冰 通讯员 胡林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