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网信网7月16日消息,网络安全审查办公室有关负责同志表示,按照网络安全审查工作安排,7月16日,国家网信办会同公安部、国家安全部、自然资源部、交通运输部、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联合进驻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开展网络安全审查。
7月2日,网络安全审查办公室发布关于对“滴滴出行”启动网络安全审查的公告。公告显示,为防范国家数据安全风险,维护国家安全,保障公共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网络安全审查办公室按照《网络安全审查办法》,对“滴滴出行”实施网络安全审查。为配合网络安全审查工作,防范风险扩大,审查期间“滴滴出行”停止新用户注册。
7月4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有关下架“滴滴出行”APP的通报,通报指出,根据举报,经检测核实,“滴滴出行”App存在严重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问题。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相关规定,通知应用商店下架“滴滴出行”App,要求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严格按照法律要求,参照国家有关标准,认真整改存在的问题,切实保障广大用户个人信息安全。
7月9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关于下架“滴滴企业版”等25款App的通报。通报指出,根据举报,经检测核实,“滴滴企业版”等25款App存在严重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