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青海省公安厅了解到,9月28日起,青海将全面实行居民身份证首次申领“全省通办”和补换领居民身份证无需交验居民户口簿两项便民措施。
便民措施取消了居民身份证首次申领以及临时身份证必须在户籍所在地申领的要求。据青海省公安厅居民身份证制作中心负责人介绍,青海籍居民首次申领身份证时不用返回户籍地,到省内就近选择户籍派出所或户政大厅即可办理。现场签订书面承诺书,采集人像、指纹信息后,15个工作日可领取,临时身份证当日制证。
同时,青海居民身份证二次申办受理条件也进一步简化,补换领居民身份证无需再交验居民户口簿和个人相关证件。今后,除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以外,群众本人在青办理换领、丢失补领居民身份证,只需通过警方核对公安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和人像识别系统即可。
办证期间如急需用证的群众,在办理申、换、补领身份证手续后,手机扫描居民身份证领证凭条的二维码,即可进入服务页,预约居民身份证直接寄递到家。证件制发后,省内最多7个工作日内送达。
此前,青海省公安厅居民身份证制作中心联合邮政系统开通了手机扫码居民身份证邮寄到家服务项目,一年多来,申办人数已达7.2万人。(记者 刘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