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清理“僵尸企业”引发下岗潮不过是个伪命题】
1月18日《人民日报》报道,近一段时间,“僵尸企业”成为热词。尤其是近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对持续亏损3年以上且不符合结构调整方向的企业采取资产重组、产权转让、关闭破产等方式予以“出清”后,清理处置“僵尸企业”有了时间表。专家认为,处置“僵尸企业”带来一定的下岗问题是难免的,但这只是阵痛,并不会引发所谓的下岗潮。
按照经济学上的交易费用理论,企业是为了节约市场交易费用或交易成本而产生的。但有一种僵而不死的企业,它的存在却只是权力意志的产物,背负着诸如保护就业之类的美好期待。可是,一个企业都已经成了“僵尸”,它又怎么能让为其服务的员工获得体面的收入呢?答案只有一个,政府补贴。要么直接给钱,要么变相给政策,“僵尸企业”吸着纳税人的血、吃着反市场的肉,熬成毫无效率的汤,“反哺”着企业领导和员工。
“僵尸企业”的存在是不符合市场经济逻辑的怪胎,但是市场机制始终奈何不了它,总有权力部门及时出面保护。因为这些“僵尸企业”往往是地方上的就业大户。在今年供给侧改革的任务表中,清理“僵尸企业”是五大任务之一;但是,还没有实质性地推进,新一轮下岗潮话题已经热炒起来。网络上的骂声已经四起,认为不应该由普通工人来承担改革代价。
所谓第二轮下岗潮,自然是对应着新旧世纪交替时的那一轮下岗潮。确实,两者有些相似之处,最大的相似之处就是“下岗”这个概念仍是国企员工专属,如果私企员工失业也叫“下岗”,那“下岗潮”从来就是市场经济的常态,因为私企倒闭从未间断过。但是,第二轮下岗潮与前一轮有根本性的不同,那就是:当时的国企就业占到就业大部分,而今天,绝大多数就业者从未“上岗”过——在国企就业的是少数,在“僵尸企业”就业的更是少数中的少数。
清理处置“僵尸企业”,是要让那些干不下去的国企按照市场规律倒闭,这事儿其实根本不该政府来干,市场“看不见的手”会毫不留情地出手;只要政府不试图干预,他们早就倒下了,根本也就不会存在什么“僵尸企业”。记得薛兆丰在《经济学通识》中写过,“企业被击败,可不是说生产资源被销毁了。汽车工厂破产,航空公司破产,并不是说生产线消失了,飞机不见了。破产是什么意思?破产的意思是,这些资源换了主人。”
同样,“僵尸企业”倒下,对员工而言也绝不意味着灭顶之灾,本质上无非是换个工作而已。既然绝大多数人都在私营企业干得很好,为什么少数人就非得在国企有个终身工作不可呢?为少数人就业而“特设”一些“僵尸企业”,各种补贴、各种政策保其不倒,既无效率,更不公平。如果确有困难的老职工需要帮助,那与其再去帮助“僵尸企业”,倒不如直接去帮助这些员工。
市场经济年代,任何企业的任何人员流动都是正常的,“僵尸企业”自然也不例外。大家从未上岗为何要害怕下岗潮?大家都曾跳槽为何偏偏他们不能下岗?这个意义上,下岗潮其实是个伪命题;因为,与下岗对应的上岗早就是极少数,而与下岗相似的失业与跳槽,却是市场经济的常态。关于下岗潮的恐惧想象,不应该成为阻碍清理处置“僵尸企业”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