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2016年1月25日《京华时报》报道,北京城区目前是5公里以内就能找到充电桩,到2016年底能够实现3公里以内。2017年底,京津冀区域内所有高速路都要建充电设施,每个服务区将建有4个快速充电桩,以满足市民的普遍需求。现在有7条高速公路已经在陆续建设充电桩,高速服务区设计标准是每50公里一个,大概一个服务区有4个快速充电桩。未来只要有服务区的地方都会有充电设施,一般公共场合以快充为主,30分钟就能满足80%的充电量,使用效率高,能符合普遍的需求。
对于已经拥有新能源车,以及即将能使用新能源车的不少人或单位来讲,此消息的确是个喜讯。然而,在相当多的人或单位来看,限购背景下偏重充电桩的意义有限。
诚然,在2015年9月29日,中国国务院常务会议就明确指令道,“各地不得对新能源汽车实行限行、限购,已实行的应当取消”。紧接着, 10月22日,在北京召开的全国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推进工作座谈会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再次批示道:加快发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是促进汽车产业转型升级、抢占国际竞争制高点的紧迫任务,也是推动绿色发展、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的重要举措。并且,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马凯亦强调指出,发展新能源汽车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要进一步增强紧迫感、责任感,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加快把新能源汽车搞上去。要打破地方保护壁垒,取消限行限购,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建立统一开放、有序竞争的全国市场。
然,包括北京、深圳等在内的一些城市,至今并未真正执行国务院的上述有关政令,而是另起炉灶,以所谓的地方版“不摇号”政令予以敷衍了事。
不可否认,有关城市的决策者、行政者,以及乐意为之站队的某些学人,以及其他言论者所称的交通拥堵等问题,在短期、局部范围内确实是客观问题。
但是,确保中央政令畅通无阻,是任何一级地方的应有之举。何况,中央层面就新能源车是否限购问题发出的指令,既是合乎民意的,又是高瞻远瞩的,也是跟世界汽车发展行业大方向相一致的。
实际上,治理交通拥堵的办法很多,譬如,错峰出行,实行燃油车单双号。还有,对于很多人或单位来讲,使用经济又实惠的新能源车,几乎是其的不二选择。但是,“不摇号”政令掩盖下的限购嘴脸,使得很多人或单位没权利购买新能源车。如此,偏重充电桩在很大层面上,既是资源的浪费,又是摆设,甚至是政治作秀,或腐败的温床。
其实,随着社会的发展,在很大范围内燃油车必然会被新能源车所取代。换言之,从根本、长期和全局来看,新能源车并不会加重交通拥堵问题。也就是说,将交通拥堵问题归罪于新能源车是有失公允的。
特别是,新能源车既节能减排,又是雾霾的重要克星。
总而言之,笔者罗竖一认为,限购背景下偏重充电桩的意义有限。换言之,惟有所有地方不搞“法外之地”,不做不受天子号令的“诸侯国”,而能真正贯彻执行中央层面新能源车“不限购”之政令,才能让充电桩建设意义最大,而最大限度地利国利民。(文/罗竖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