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时评
100条优惠的政策,不如一个踏实放心的公平环境。
2016年末,对非公经济来说,其意义或许在今后很长时间里都会绽放光芒——《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11月27日发布,力度空前的中央文件,很多首次出现的政策措施,对于平等保护各类产权,尤其是对加强非公有产权的保护意义重大。
2004年的《宪法》修正案针对非公有财产保护规定:“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的权益和利益”“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2007年通过的《物权法》规定:“保障一切市场主体的平等法律地位和发展权利”“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坚持平等保护物权,形成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相互促进的格局”。党的十八大报告重申:“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公有制经济财产权不受侵犯,非公有制经济财产权同样不可侵犯”。
从法律法规到中央文件,毫无疑问,迄今为止,我国已经在法理上确立起了公有制经济财产和非公有制经济财产的平等法律地位。但在实现中,非公有制经济的产权保护状况和平等法律地位事实上并不能令人乐观。
有恒产者有恒心,经济主体财产权的有效保障和实现是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基础。但正如《意见》所指出的,改革开放以来,通过大力推进产权制度改革,我国基本形成了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和产权保护法律框架,全社会产权保护意识不断增强,保护力度不断加大。但同时也要看到,我国产权保护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国有产权由于所有者和代理人关系不够清晰,存在内部人控制、关联交易等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利用公权力侵害私有产权、违法查封扣押冻结民营企业财产等现象时有发生;知识产权保护不力,侵权易发多发。
其中最典型的事例,如因为对私有产权保护不力,自2006年后开始出现的“第三波移民潮”,中国向境外投资移民人数出现快速增加。前几年中国银行(601988,股吧)和胡润研究院对全国18个重点城市拥有千万元以上财富的富人进行调查发现,三分之一的富人拥有海外资产,超过六成的富人有移民意向或已申请移民,这其中,很多是民营企业家。缺乏稳定、公正的司法体系,公权力侵害私有产权,私人产权得不到充分有效的保护,成为投资移民的重要原因。非公有制经济产权得不到足够的保护,一个主要原因,是政府机构巨大的行政权力没有充分承担合法私人财产保护者的责任,甚至个别的地方还扮演了 “掠夺之手”的角色。
《意见》坦诚地表示“利用公权力侵害私有产权、违法、查封、扣押、冻结民营企业财产等现象时有发生;知识产权保护不力,侵权易发多发”,既是对这一问题的自责,也是坚决解决问题的认真态度。
《意见》强调,坚持平等保护。健全以公平为核心原则的产权保护制度,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公有制经济财产权不可侵犯,非公有制经济财产权同样不可侵犯。
坚持全面保护。保护产权不仅包括保护物权、债权、股权,也包括保护知识产权及其他各种无形财产权。
坚持依法保护。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强化法律实施,确保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坚持共同参与。做到政府诚信和公众参与相结合,建设法治政府、责任政府、诚信政府,增强公民产权保护观念和契约意识,强化社会监督。
坚持标本兼治。着眼长远,着力当下,抓紧解决产权保护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产权保护精准度,加快建立产权保护长效机制,激发各类经济主体的活力和创造力。
对历史形成的产权案件,《意见》提出,坚持有错必纠,抓紧甄别纠正一批社会反映强烈的产权纠纷申诉案件,剖析一批侵害产权的案例。严格遵循法不溯及既往、罪刑法定、在新旧法之间从旧兼从轻等原则,以发展眼光客观看待和依法妥善处理改革开放以来各类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经营过程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
《意见》严格规范了涉案财产处置的法律程序,强调要进一步细化涉嫌违法的企业和人员财产处置规则,依法慎重决定是否采取相关强制措施。
《意见》承诺完善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地方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严格兑现向社会及行政相对人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因违约毁约侵犯合法权益的,要承担法律和经济责任。将政务履约和守诺服务纳入政府绩效评价体系,建立政务失信记录,建立健全政府失信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加大对政务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
从这些政策措施和施政原则的规范来看,中国政府已经下定决心要牢固树立产权保护制度这一市场经济的重要基础。有效的产权保护制度是现代产权制度的基本要素,如印度央行行长、经济学家拉古拉迈·拉詹说,竞争性市场要发展起来,第一步就需要政府尊重和保护公民的财产权利,包括那些最脆弱和最无助的公民的财产权利。有效保护产权也是政府的基本职责,亚当·斯密认为,政府要履行的三项基本职能,其中之一就是保护产权,即“尽可能保护社会上各个人,使不受社会上任何其他人的侵害或压迫”。法国资产阶级革命和第一次产业革命时期的经济学家萨伊也说:“在政府所能使用以鼓励生产的一切方法中,最有效的是保证人身和财产的安全”。
各种类型的财产获得有效而同等的法律保护,是市场机制顺利运转和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的前提条件。 《意见》的核心要旨,就是要建立公平而有效的产权保护制度,在合同纠纷出现时,无论这种纠纷是发生在私人之间,还是私人与政府之间,这种纠纷都可以获得透明有效、不偏不倚、公正公平的法律救助。建立这样的司法制度,才是完善我国产权保护制度首先要解决的问题。无疑,《意见》直指核心,从这个角度看,它标志着以“公平”为核心精神的产权保护制度,将成为非公经济发展新的里程碑——2016年,也可称之为非公经济的“公平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