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腐败”是一种公权乱用的行为,其典型特点有三:一是小,指乱用公权的行为很小;二是多,这种乱用公权行为比较普遍;三是社会公众对其态度暧昧。
微腐败不仅指基层一线公职人员的贪污腐败行为,也指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便利,可能每次小数额贪污国家钱物的现象。也就是说,微腐败既可能发生在百姓心中的小官身上,如村干部的吃拿卡要行为;也可能发生在百姓心中的大官身上,如领导干部坐公车办私事的现象。
“人心是最大的政治”。作风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民心所向。杜绝"微腐败",是新形势下每一名党员干部响应党中央号召,严格自律,弘扬正气,释放正能量的自觉行动。一个人想有所作为、干一番事业,要培养健康、文明、高尚的生活情趣;必须保持高度警惕,学会克制,摒弃一切超越道德和法律界限的私心杂念;时时严以律己,表里如一,自觉做到不放纵、不越轨。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微腐败”既是“大腐败”的开端,更是腐蚀堕落的温床。对“小腐败”姑息纵容,就会产生“一窗不补,百窗必破”的“破窗效应”;对“小腐败”出招遏制,则是预防腐败、反腐倡廉取得实际成效的关键。为此,对于各种各样的“微腐败”,绝不容小觑!
破法必先破纪,一个党员干部的腐化堕落,都是从“微腐败”开始的,所谓“小错误不断,大错误不犯”那是自欺欺人的说法。“微腐败”的惯例化、常态化,使得某些党员干部容易放松思想上的警惕,久而久之,腐败变得习以为常,心中也就没有纪律底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