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部门有必要提前介入,把教培格式合同可能存在的问题讲清楚,把培训机构可能的猫腻指出来,用主动作为把“教培坑”一个个填平。任何行业都必须走规范发展的大路,尤其是一些新兴行业,要善待社会的宽容,而不能挟“新兴”以自重,更不能给自己套上美丽的马甲,而在里面暗藏祸心,只顾自己赚钱而不讲社会责任。
近日,教育部联合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对校外培训机构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整治的通知》,要求加大对培训机构利用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法定权利等行为的查处。
提到现在的教育培训,很多人都是一幅“爱恨交加”的表情。一方面,教育培训确实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学校和家庭教育的不足,简单否认这一点,显然是不客观的。另一方面,教育培训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产生了不少问题,其中就包括“教培坑”乱象,让很多家长不堪其扰,也严重影响了教育培训行业发展。
这些年来,媒体报道了不少“教培坑”,其中一些问题屡经报道和整治,但依然存在。比如说,约定“概不退费”,哪怕还有很多课程没有上完,也不退还任何款项;要求预付费,还没有开班上课,就得把培训费用提前交了;规定有效期,超过一定时间,就不再履行契约;给出“包过”承诺,但到了最后,往往会以各种理由狡辩搪塞;提供“教育贷”,家长稀里糊涂办了教育分期贷款,背上了不小的包袱……这些“教培坑”不仅具有一定的普遍性,而且一旦掉了进去,想要爬出来,需要付出很大气力,不少家长因为嫌麻烦、遇阻力,只能吃下“哑巴亏”。
不能说家长没有风险意识,实际上,大多数家长在选择教育培训时,都会与培训机构签下合同。可这些合同,都是培训机构精心准备的,而且内容很多,短时间内很难看完,即便花了时间也未必能看懂。不少家长都是“半睡半醒”之间签下合同,自认为大家都这么签,应该没问题;自家孩子很争气,不会遇到问题;培训机构不是经营一天两天,不可能故意设置问题……殊不知,问题的种子就这么埋下去了,等到问题发生时,后悔也迟了。这些合同中往往都是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随着网络平台的迅速发展,很多教育培训都移到了网上,很多机构通过网络与消费者直接签订格式条款合同。这些培训机构远在天边,机构负责人和老师,家长根本就看不到摸不着。一旦发生争议,只能对着电脑和手机咬牙切齿。这也是很多人感慨的,技术本身没有价值观,但使用技术的人有价值观,一旦技术掌握在不怀好意的人手里,就会产生无穷的问题。
“教培坑”该由谁来填?如何去填?家长固然需要“一双慧眼”,要能穿透云雾,直击真相,但依多数家长的能力和精力,把责任完全交给他们,显然是不切实际的,也是没有道理的。等到纠纷发生后,监管部门积极面对家长的投诉,当然也是迫切需要的,但这样多少显得有些被动。更积极主动的做法,还是监管部门提前介入,及时提醒预警,打上补丁,防患于未然。
这次教育部联合市场监管总局印发通知,就体现了这样的意识。对于监管部门来说,有必要提前介入,把教培格式合同可能存在的问题讲清楚,把培训机构可能的猫腻指出来,用主动作为把“培训坑”一个个填平,才能防止家长掉进“坑”里。不仅是“教培坑”,现在市场上还有一些类似的“坑”,华丽的长袍下面有着一只又一只虱子。等问题发生了,伤害也就产生了,并造成十分严重的后果,因此必须把“坑”想在前面,采取有力措施堵在前面。
教培有“坑”,乐见监管主动来填,监管部门的主动意识值得点赞,这从根本上也有利于教育培训行业更好发展。任何行业都必须走规范发展的大路,尤其是一些新兴行业,要善待社会的宽容,而不能挟“新兴”以自重,更不能给自己套上美丽的马甲,而在里面暗藏祸心,只顾自己赚钱而不讲社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