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买两年的二手货车就因排放不达标及使用年限过高面临淘汰,心有不甘的车主刘某为挽回损失,竟然纵火烧车,企图骗取保险公司保费。近日,汤阴县公安局破获了这起纵火烧车骗保案件,及时为保险公司挽回经济损失。
去年11月4日,汤阴货车司机张某向中国人保财险报案,称自己驾驶的半挂式货车行驶至107国道汤阴县宜沟镇路段时发生自燃。
随后,保险公司查勘人员通过多方调查,发现该案存在疑点,便委托相关火灾物证鉴定中心,对该车辆起火原因进行鉴定。最终排除了电气故障、遗留火种、排气管路烤燃、制动系统故障引发火灾的可能,认定该车辆存在人为放火的嫌疑。
今年5月8日,保险公司向汤阴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
警方进一步调查后发现,这辆货车的车主是刘某,与司机张某合作多年关系密切。根据车辆行驶轨迹显示,火灾发生当天,张某驾驶货车从郑州返回安阳,途中行驶到淇县境内无故停靠10小时之久,等到深夜又行驶到宜沟镇无人路段停留,期间两人始终保持密切联系。且在案发前的重要时段内,车主刘某出现在现场,而后又伪造了不在场证明。结合火灾鉴定结果,种种迹象表明两人存在纵火骗保嫌疑。8月10日,该局经侦大队依法传讯了张某和刘某,在证据面前两人交待了犯罪事实。
据刘某交代,其曾在2017年以8.5万元的价格购买了一辆二手货车,2019年7月河南省实施机动车国六排放标准,这辆货车因排放不达标且使用年限过高,因此行驶时多处受限。对于靠运输货物为生的刘某来说,才买了两年的车就面临淘汰,这让他耿耿于怀。
就在此时,刘某想起2018年自己的另一辆货车曾发生自燃,保险公司经过认定后赔付了其20余万元,这次不如想办法再找保险公司骗点钱。
在这种心理支配下,2019年11月4日凌晨1时,刘某指使司机张某驾驶货车停靠到107国道汤阴宜沟镇路段,自己开车带着事先准备好的机油和旧衣服赶到现场,将车辆点燃,并让张某留在原地报警,随后自己离开了现场。
8月11日,犯罪嫌疑人刘某、张某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9月2日,刘某因涉嫌保险诈骗罪被汤阴县检察院批准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