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发布《汽车产品缺陷线索报告及处理规范》(GB/T 39892-2021)(以下简称《规范》),将于2021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即将实施的《规范》,对汽车产品缺陷线索报告提交方式、内容要求以及技术分析反馈作了进一步的细化和明确。消费维权机构、汽车专业媒体等机构可向缺陷产品召回技术机构提交其获取的汽车产品质量投诉类信息,提交的缺陷线索报告应包括汽车产品信息、故障信息和报告人信息等内容。
缺陷线索报告全称为消费者关于产品可能存在缺陷的报告,是缺陷产品召回技术机构综合判断产品是否存在缺陷的重要信息来源。
缺陷产品召回技术机构对收到的汽车产品缺陷线索报告的有效性和唯一性进行评估筛选,并将符合要求的汽车产品缺陷线索报告转交给企业,由汽车生产企业开展故障原因分析并反馈给涉事单位或个人,以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确认是否发布召回公告等举措。
截至今年上半年,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及其组建的“全国汽车产品缺陷线索监测协作网”共采集汽车产品缺陷线索报告21万余例,涉及324家汽车生产企业、375个品牌。由此引发的汽车召回数量占总数量的50%以上。
《规范》的实施,意味着车主投诉将成为汽车召回的重要依据,将有助于进一步发现汽车缺陷,推进缺陷产品召回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