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潍坊市始终将盘活存量资金作为财政改革的重要内容,从预算编制、支出管理、结余清理等方面入手,大力压减财政存量资金规模,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推动宏观经济稳定健康发展。
一、坚持从“严”清理,严格标准、多次清理。将清理回收资金范围从结转2年以上的财政资金,逐步扩展至上年度产生的全部已完成项目结余资金、经常性项目的结转资金及往来账户中历年产生的结余结转资金,市级累计清理整合财政结转结余资金超过12亿元。同时,建立每个预算年度进行2次集中清理工作机制,第一次在每年1月份对上年度结转结余资金进行清理;第二次在每年11月份,根据预算执行情况,对已经产生的结余资金和预计结转资金较大的,收回市级财政统筹使用。
二、坚持从“实”整合,统筹安排、保障重点。对历年财政结转资金、清理回收的部门单位结转结余资金,除有专项规定的继续用于规定方向和项目外,其余全部统筹用于保障民生项目支出和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2015年市级支出预算共清理整合使用财政历年结转结余资金8.1亿元,统筹用于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重点产业平台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金和两河开发等,有效缓解了财政收入增速降低与刚性支出、重点支出快速增长的突出矛盾。
三、坚持从“快”推进,加强分析、逐项落实。针对已产生的结转资金,督促部门单位加快项目实施,提高资金支出进度,强化财政存量资金的跟踪监控,不断压缩财政存量资金规模。同时,建立定期报告和分析监督机制,每季度对上年度结余结转资金支出情况进行调度,并对结余结转资金支出、上季度结余结转资金使用情况、本季度财政库款余额等指标进行深入分析,发展增加变化及差异原因,形成分析报告及督查意见反馈各县市区和有关部门,切实压减财政存量资金规模。
四、坚持从“细”管理,加快支出、减少沉淀。将预算编制、执行和评价有机结合,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努力减少新增沉淀资金。一是部门预算与专项资金预算结合。将部门预算与专项资金预算同时编制、同时审核、同时下达,对专项资金支出中明确到单位的资金,全部编列在部门预算中,并与部门预算一并下达,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支出项目资金,避免资金在单位账户长时间沉淀。二是结余结转资金与部门预算编制结合。根据清理结转结余资金情况,对预算单位上年度结余结转资金纳入下年度部门预算管理,作为该部门下一年度预算安排或预算追加的重要来源,集中资金用于重点领域建设。三是预算编制与执行评价结合。改变过去重分配、轻监管的做法,年初预算要细化到单位、细化到项目、细化到绩效,尽量做到合理、周全,执行预算时加强预算约束,强化资金监管,避免造成资金沉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