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管理手段信息化。2016年预算编制中海宁市财政局启动绩效管理信息化工程,在预算编制中嵌入绩效管理模块,改变以往预算单位报送纸质绩效目标申报书的做法,2016年所有的绩效目标申报、审核、批复全部通过软件完成,实现无纸化管理。
二是管理范围突出实效性。海宁市绩效目标管理范围由以部门专项为主转为以市级财政专项为主,更突出对民生类资金的管理。2016年40个市级财政专项(共有192个子项目)纳入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性资金35.46亿元。同时,根据管理需要将5个部门整体和22个部门专项纳入绩效目标管理。
三是目标审核分工明确。绩效目标实行五级审核制,具体为预算单位、主管部门、财政业务科室、财政监督局、预算局。财政部门每级审核侧重点有所不同,业务科室为全面审核,财政监督局主要对绩效目标质量进行评审(同一项目至少3人以上参加评审),预算局主要对资金安排审核并最终批复目标。
四是目标批复与预算同步。人代会后绩效目标即随同2016年预算同步批复、同时下达至预算单位,并要求预算单位对已批复的绩效目标管理对象进行事中跟踪问效,于7月、10月在绩效管理模块中报送绩效运行监控情况,确保绩效目标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