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5号),更好地发挥财政资源配置作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金溪县财政局积极行动,采取多项举措,全面推进财政资金的统筹使用。
一、加大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按照“摸清底数、消化存量、健全机制、控制增量”原则,金溪县财政局对结转结余资金逐项逐笔清理,对历年形成的结转结余如实填报,对资金级次、项目名称、下达资金总额、项目完成情况、结转结余资金的形成原因等作出具体说明。
二、加大预算安排协调力度。建立健全财政存量资金与预算安排统筹结合的机制,从2016年起,对上年末财政存量资金规模较大的县直部门,适当压缩下年财政预算安排规模,其中,对整体支出进度较慢,财政存量资金规模较大的部门,按一定比例相应核减对其下年转移支付规模,对整体支出进度慢,存量资金规模较大的县直部门,原则上不再安排项目资金增量,其中,对财政拨款结转占当年财政拨款预算超过10%的县直部门,按一定比例相应核减其下年公用经费或项目支出规模。
三、加大专项资金清单管理。金溪县财政局要求县直各部门对专项资金进行清理,对目标接近、投入方向类同、资金管理方式相近的专项资金进行合并,逐项制定统一的资金管理办法,做到政策目标明确,分配主体统一、分配办法一致,审批程序唯一,加强专项转移付项目和部门预算项目的统筹,减少预算执行中的级次,全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将在6月底在金溪县政府网站上公布。
四、加大各类资金调入力度。加大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力度,将水土保持补偿费、政府住房基金、无线电频率占用费等3项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比例由2015年的10%提高到17%。
五、加大财力保障奖补机制。强化支出约束激励,增设支出进度因素,实施激励性措施,同时加快二次分配进度,需再分配的县级部门切块资金,6月底前须全部落实到用款单位,进一步深化集中支付管理,实施预算执行动态监控,重点防范资金支付风险,有效对预算单位内部转账、大额提现、向不合规账户划款等问题进行监控,从资金流和指标管理两端发力,向纵深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更好地发挥公共财政的资金集约效应。
此外,金溪县财政局将抓好支出进度工作任务落实到人到岗,局长亲自抓支出,将责任层层落实、任务层层分解,全面建立从局长、股、长到具体经办人员的层级支出责任体系,确保将财政支出计划中各项目责任落实到各股室、各经办人和资金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