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做好2016年债券资金使用管理工作,高安市财政局严格按照有关要求,积极管理好2016年第一批置换债券转贷资金。
一、严格债券置换范围。省财政厅下达第一批置换债券额度根据清理甄别后债务系统反映的2016年到期债务情况,落实到具体的债务项目。为此,高安市财政局严格按照省财政厅核定的债券置换项目,逐步进行对应,债券资金只用于偿还到期债务本金。
二、强化债券资金管理。一是严格按照规定,债务置换前,确保财政部门、存量债务债权人、债务人、有关主管部门签订好四方协议,明确还款金额、还款时间及相关责任等。二是严格按照债券与债务类别进行对应置换。债务置换时,一般债券只能置换一般债务,专项债券只能转换专项债务。三是严格按照债务到期时间进行置换,并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协议规定进行直接支付。
三、加强后续到期债务核对。在优先保证当年到期的政府性债务置换的前提下,核对好后续即将到期的政府性债务。加强与债务单位进行沟通,特别是对债务偿还协议进行了变更的,及时进行调整。对于债权人有意愿对以后年度到期的债务进行提前置换的,及时向市领导和上级财政部门进行汇报,确保债务依法置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