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宜都市在潘家湾土家族乡探索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先建后补”模式,得到群众的拥护和点赞。全乡9个自然村通过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共完成到户路硬化60公里,村组主干道路基整治16公里、路肩建设17.7公里,预算2000多万元建设项目,实际支出977万元。
一、控制规模总量。乡政府年初根据上级资金补助额度和本级财力预算,充分考虑各村建设需要,综合平衡后,按总额450万元分配到各村。规定建设内容,明确2015年“先建后补”的建设内容为路肩建设、到户路硬化、路基扩宽和其他急需解决的事项四个方面,各村根据本村的实际情况在上述资金奖补总量和建设范围内决定年度一事一议的具体建设项目。
二、定好议事规则。实行“三议二审一公开”,即村代表大会决议:建设项目先由各村村民代表大会按照先急后缓的原则集体决议,确定本年度优先建设的内容。农户商议:规定单个项目受益户必须要达到5户以上才能立项申报,项目建设由相关农户就牵头人确定、筹资筹劳分摊、责任林地耕地占用协定、原材料采购、工程质量监理以及建后管护等问题达成一致,形成书面协议连同农户申请书报村委会。村委会评议:村委会根据全村申报和平时掌握的情况进行综合评议,初步确定年度建设项目,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对评议项目测评通过。财政所审核:初选情况报乡财政所进行审核,包括资料审核和实地勘查,形成初审意见,上报乡政府。乡政府审批:乡政府根据全乡统筹安排的建设规模和资金额度,结合平时掌握的各村情况,对初审项目进行最后审批。村内公开:村委会取得审批公文后连同申报材料在全村范围内公示,公示期满,村民无异议,由乡财政所签发开工函告,村委会通知项目户开工建设。
三、锁定两个标准。乡政府在规定“先建后补”内容的同时,明确规定了两个重要标准,一是建设质量标准,参照国家相关建设项目标准,结合本乡项目建设具体情况,分别制定了详细的质量考核标准,比如规定到户道路硬化,要求达到2.5米宽,15厘米厚、硬化达到C20标准;二是奖励补助标准,项目验收达标后,各项补助标准为:路肩建设干砌每米补助15元、浆砌每米补助30元,到户道路硬化每米补助60元,路基扩宽每米补助30元,其他不能设置标准的项目,乡政府组织专班审议核定。
四、施工村民作主。具体项目施工包括选取牵头人,原材料询价、采购、与施工方商谈、路基修补加固、占地及青苗补偿、出资出劳、质量监管、工程结算等工作,全部由受益村民自行协商完成,村干部只对建设过程中村民自身难以解决的问题进行指导和协调,对工程进度进行督导,操作上全程不插手、不干预。
五、验收四方联评。工程完工后,由乡政府组织专班与村委会、受益农户、施工方联合对工程质量按规定标准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凭各方签字手续,财政直接兑付奖补资金到牵头人账户,再由牵头人与施工方结账付款。对不合格工程,责令整改返工,直致验收合格,否则不予兑付奖补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