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县营业税征收管理,做好全面“营改增”前的准备,确保营业税应收尽收,靖安县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营业税专项清理工作。
一是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营改增”的重要意义,充分认清当前及今后财税工作面临的形势,把此次专项清理作为当前财税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集中精力组织好全县的清理工作,有序有力推进营业税清理工作。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制度措施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确保专项清理工作取得成效。
二是加强领导,精密部署。成立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贾秋林任组长;县财政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城建局、县房管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人民银行、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分局、县水务局、县工业园区管委分等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营业税专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要统筹抓好辖区内营业税专项清理工作,积极组织精干力量做好税源排查、税收自查和集中清理等工作,大力组织税收入库,确保专项清理工作取得实效;相关部门要根据本部门的职责主动支持、积极配合此次专项清理工作。建立起以政府为主导,县地税局具体负责,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运行机制。
三是明确范围,分步实施。凡未经清算的建筑业、房地产业项目,自项目开工(开发)以来发生的应纳未纳的营业税;金融业、生活服务业自2014年1月1日以来发生的应纳未纳的营业税,均属此次清理范围。重点清理辖区内建筑工程项目涉及的所有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建筑营业税;辖区内所有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企业以及发生销售不动产或者转让土地使用权行为的单位和个人房地产业营业税;辖区内经批准从事金融业的单位金融业营业税;以及年营业100万元以上的单位和个体工商业户生活服务业营业税。本次清理按照“全面摸底和自查、重点清理和组织税款入库、检查通报和集中总结”三个阶段实施,力争在四月底前清理到位。
四是把握原则,抓好落实。要坚持依法清理、应收尽收、不留欠税、务求实效的原则。在专项清理过程中做到自查与检查相结合,普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专项清理与发票清理相结合,做到边检查边入库。对财政安排的工程项目,要调度好资金组织税款入库。同时,及时总结和反馈营业税专项清理工作的进展和成效,汇总填报《营业税专项清理成果汇总表》,并按照规定的工作节点,早启动、早落实,扎实有序推动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