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制定财税改革文件。先后制定了《大理州财税体制改革实施意见》、《财政转移支付管理办法》和《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等配套文件。
二是推进预算改革。实施全口径预算管理,2015年已编制了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四本预算,反映政府收支活动全貌;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安排州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00万元;深化预算信息公开工作,除涉密部门外,州本级及十二县市共计1019个部门已全面完成201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的公开工作。
三是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完成全州11个县市试点乡镇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大理州被列入全省4个电子化支付改革试点州市之一,为加快推进国库集中支付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提升支付效率和财务管理水平奠定扎实基础。
四是深化政府性债务管理。在认真清理甄别存量债务的基础上,统筹考虑县市偿债压力,2015年合理分配省级下达的64亿元置换债券额度,严控政府债务违约风险。
五是创新财政资金投入方式。制定《大理州人民政府关于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的实施意见》,概算投资346800万元的洱海环湖截污工程被列入财政部第二批PPP示范项目。
六是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全州共收回沉淀在部门的存量资金合计74546万元,其中:州本级收回6269万元,县市收回资金合计68277万元。
七是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共清理州县两级税收等优惠政策50项,有力地维护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八是强化绩效管理。引入第三方机构对农村危房改造等3个重点项目开展绩效评价,牵头对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项目开展政策性绩效评价,继续对州级100万元以上的84个项目60600万元资金实行目标绩效管理。
九是加强资金监管。搭建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平台,州本级和县市已分别于2015年3月和4月全部上线,目前已有效监控资金8327笔6153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