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财预〔2016〕38号文件提出的“进一步将专员办业务嵌入预算管理做深做实”精神,落实“督促属地中央预算单位加快预算执行、盘活资金存量、控制结转结余”要求,浙江专员办积极思考,强化机制建设,充分发挥部门预算监管平台作用,进一步做好部门预算执行进度监控工作,提升预算执行监管的时效性、规范性。
一是明晰进度监控的工作定位。预算执行进度监控是部门预算监管链条中的重要一环。与单项监管工作不同,进度监控系以执行进度为视角,通过对比序时进度,综合运用基础信息、其他监管工作成果,识别并核实执行进度的异常情况,督促预算单位纠正执行偏差,服务预决算审核和绩效管理。
二是梳理进度监控的工作流程。通过绘制流程图,形成工作意见,明确进度监控各步骤的关系和任务。识别环节,通过收集分析进度信息,综合基础信息、日常发现的线索,识别异常情况。跟踪环节,通过询问、调阅资料、实地调查等方式核实情况并分析原因。报告环节,通过按季分析并汇总报告,形成统一、规范的整改意见。反馈环节,通过持续跟踪,督促预算单位整改,并梳理预决算审核线索,及时将重大情况上报财政部研究决策。
三是确立进度监控的工作重点。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难点和重点,其执行也是进度监控的重点内容。为落实“全链条”监管的要求,与预决算审核衔接,各季度进度监控应有所侧重,通过合理确定当年监控重点单位和项目,跟踪已能合理预计当年执行存在困难的事项,跟踪因自身原因导致进度缓慢的项目,关注支出合规性和项目实施效果,实现对预算执行进度的系统性监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