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总干事高锐与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长张茅11日在日内瓦签署关于进一步加强合作的谅解备忘录,旨在促进双方在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体系下的深入合作。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体系受始签于1891年的《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和1995年生效的《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管辖,是企业进行商标国际注册的重要途径。该体系为获取商标保护提供便利,一个国际注册相当于若干个国家注册,同时使得商标保护的后期管理更为容易。
张茅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表示,中国商标的国际化程度不断提高,2015年中国的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申请为2300多件,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员中排名第六位。
张茅说,中国经济进入实施“十三五”规划的新发展阶段,知识产权保护是中国企业走向世界和外国企业在中国投资面临的突出问题,签署新的合作备忘录将有利于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发展。今后,双方还将就更好打通中国商标注册与马德里体系国际注册间的通道多做工作。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是联合国的一个专门机构,其职责是与成员开展合作,促进世界范围内的知识产权保护。中国作为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员,加入了《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和《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协定》等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管辖的多个条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