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蚌埠市财政部门积极发挥职能作用,紧紧围绕支持企业创新创业、品牌创建和融资发展,支持民营经济做大做强。
一是促创业创新。构建财政支持产业发展“1+2+N”政策体系,统筹整合项目设立自主创新专项资金,2016年预算安排8600万元,采取研发补贴、投资补助、“一事一议”方式,支持科技型企业重大项目建设,引导企业增加科技研发投入。统筹安排、及时拨付就业资金6240万元,支持企业援企稳岗和大学生等群体就业创业。
二是促创牌造舰。采取后奖补方式,分别对企业成功创建国家级和省级驰名商标的给予其管理团队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制定出台蚌埠市商标权、专利权质押贷款管理办法,采取贴息、补费、风险补偿方式,支持企业办理商标权、专利权质押贷款10.7亿元,释放企业商标权、专利权等品牌综合效应。
三是促融资发展。统筹安排省级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1.5亿元,支持国有或国有控股融资性担保机构增资扩股,目前全市14家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注册资本金32亿元,在保余额突破100亿元,担保放大倍数4.5倍。深入推进政银担“4321”合作试点和“税融通”业务,鼓励企业利用政策引导、纳税信用等资源市场化融资,累计发放贷款475笔、27.8亿元。
今年1-4月份,全市1009户规上民营企业实现产值852.2亿元,增长17.4%,拉动规上工业增速14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