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是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对规范财政预算执行管理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近年来,市财政局立足建立“预警高效、反馈迅速、纠偏及时、控制有力、覆盖全面”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系统,采取多举措对国库资金支付各环节进行全程实时监控,及时发现和纠正预算执行偏差,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规范性。
一是健全配套制度,健全工作机制。厘清预算单位、财政内部有关科室工作职责,强化了预算单位的预算执行主体责任、财政和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建立了预算执行和监管主体之间的互动机制。逐步完善和规范业务操作流程,制定监控工作实施方案及现金管理等相关规章,加强了财政资金支付管理。
二是完善预警规则,加大监控力度。结合本市财政财务管理实际,按照“突出监控重点,覆盖监控盲点”的原则,修订了3类22项监控规则。在监控项目上,在对资金用途、收款人、银行账户、政府采购、付款额度、支付流程等项目控制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对“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大额现金支出、大额个人转账、公务卡结算、民生项目资金的支付控制,突出了财经纪律、资金安全、项目实施的严肃性和有效性。
三是强化多方协作,实行联动监控。为了确保监控成效,实行 “多重保险,联动监控”的工作机制。一是支付中心监控人员在动态监控系统中发现单位违规操作时,第一时间与单位财务人员取得联系,告知其违规操作内容,敦促单位及时纠正。二是与人大的预算执行在线监督联网,强化在线监督,若单位资金支付频繁违规预警,人大财经委可发书面通知,约谈预算单位领导,以此警示预算单位规范每一笔支付。三是在通知预算单位的同时,监控人员与相关代理银行取得联系,让银行在最后的支付关卡阻止单位支付,避免其违规支付的发生。
四是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服务保障。将预警规则制成电子文档和纸质文件分发放至各个单位,同时制作支付流程及动态监控预警讲解视频上传市党政网,市级各部门可以随时上网点击查询,了解动态监控业务。支付中心大厅还专设公用电脑区,单位若有预警中遇到的问题和疑问,工作人员可进行现场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