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完善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使用规范。按照省、市关于加强就业专项资金内控制度建设和基础管理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相继制定了《中江县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监管制度(试行)》、《中江县基层平台公共就业服务平台补助资金分配使用办法(试行)》,进一步健全了中江县专项资金使用计划、使用审核、使用公示、使用绩效评估、使用责任追究五个方面的监管制度,做到了有规可依。
二是加强预算管理和绩效评估,确保资金使用效果。每年初,县人社局、县财政局根据上级下达的就业专项资金总量,综合考虑上年度资金使用、当年目标任务、重点工作和县财政资金安排等因素,严格按照资金预算管理和使用范围的要求,量入为出、统筹安排,编制专项资金的使用计划报县政府审定后执行;年末县人社局、财政局联合向县政府报告资金使用情况,评估资金使用绩效和预算执行情况,不断提升资金使用效果。2015年实现就业专项资金支出2135.02万元,主要用于社保补贴、岗位补贴、培训补贴、技能鉴定补贴、创业补贴等。高校毕业生创业支出96.2万元,促进了93名高校毕业生成功实现创业。
三是规范资金审核支出流程,确保资金使用安全。一方面进一步梳理、完善业务办理流程,加强业务监管。下发了加强就业技能培训管理、完善就业技能培训补贴程序、公益性岗位管理、调整灵活就业范围和形式、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申领社会保险补贴等管理规定,进一步明确了业务监管的职责和要求,加强资金使用前的抽查和真实性核实,并从2015年起,每项资金支出都严格按照规定在人社局网站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了培训资金使用安全。另一方面规范资金支出流程。由县就业局、人社局向县财政局提出资金划拨意见,财政局按规定将资金划拨到县就业局,由县就业局直接支付到申请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或申请者本人。
四是实行信息化台帐化管理,夯实资金管理基础。一方面加强了就业信息监测工作。县、乡镇、社区三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开通运行了四川省就业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将劳动者就业、失业登记和享受就业扶持政策等相关信息录入了系统,实行全面监测。另一方面建立了业务工作台帐。县、乡镇、社区三级按要求建立健全了灵活就业、公益性岗位、创业担保贷款、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见习等业务工作台帐和相应的资金使用台帐,完善了帐务管理,做到了资金财务帐簿、凭证合法、真实,帐表相符、帐证相符。
五是加强警示教育,主动接受监督。一是就业局通过学习就业资金和廉政建设违规违纪典型案例,让就业战线干部职工从思想上提高了对就业专项资金安全使用重要性的认识,时刻牢记就业资金是“专项资金”,是就业工作的“生命线”、是纪律要求的“高压线”,进一步增强了廉政意识。二是主动接受市、县审计部门对高校毕业生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公益性岗位、创新创业等工作的审计,增强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